张立辉 党委书记
负责全面工作
李华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协助党委书记抓全面工作,主持政府工作
负责财政、审计、农村财务等方面工作
胡晓磊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畜牧、林业、水利、供销、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动植物病虫害及灾害预报、防治、处置,指导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农业扶贫开发、水土保持和综合治理、农村环境卫生、农村房屋节能改造等方面工作
对口区人大、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工作总站、区供销社、区总工会、区妇联、区住建局节能办、区住建局村镇科、区爱卫办、区城管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办公室
杨宏刚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建和非公企业党建、党员队伍管理、农村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
对口区委组织部、编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藁城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团区委
丁春卫 副书记、政法委员
分管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信访、民政、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工作,政法、综合治理、普法、民调和企业劳动争议、社区矫正、未成年人保护、戒毒,政府热线、互联网舆情等方面工作
对口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区外事科)、
区委政法委(公检法司)、区信访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区乡村振兴局
田 勇 纪检书记
分管纪委监察办
负责纪检监察、煤改气(电)后期等方面工作
对口区纪委、监委
桑红卫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水资源
保护、水环境治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方面工作
对口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藁城
分局
李 凯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武装工作,自然灾害救助、防汛抗旱、消防、安全生产、
食品安全、税收、统计、科技、企业保安等方面工作
对口区武装部、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区消防大队、区统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孟永华 副镇长兼派出所长
协助丁春卫抓政法、信访工作
对口区公安局
王隆隆 副镇长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分管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
负责教育、旅游、卫健(疫情防控),交通、电力等方面工
作,协助丁春卫抓好信访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口区教育局、区旅游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
区电力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会娟 人大副主席
分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残联等方面工作
协助胡晓磊抓人大工作
对口区行政审批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
局、区残疾人联合会
李晓松 人大副主席
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
协助杨宏刚抓党建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和非公企
业党组织、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村务公开等方面工作。协助张会娟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残联等方面工作。协助胡晓磊抓乡村振兴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区工商联、区气象局、区科协
杨志刚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侯岩华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协助王隆隆抓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
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董翠国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协助张会娟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协助李华平抓财政工
作
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事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综
合文化服务、电子商务、就业服务、劳动人事、一事一议、计生等方面工作,
对口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就业服务局、区人事局、区劳动监察大队、区财政局、区网信办、区计生协会
联系政协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镇、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镇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镇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镇人大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