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依申请公开
西关镇职能设置
领导信息
张伟 党委书记 负责党委全面工作
李彦军 镇长 负责政府全面工作
武东良 人大主席 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管人大、土地、城建、规划、交通运输、京港澳高速、财政所、国有资产管理、机关管理等工作,主包董家庄村。对口上级部门为区人大、政府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住建局、城管大队、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刘建军 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主管组织、人事、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大农业(包括农业、农业开发、农经)、乡村振兴、农村财务管理、村务公开、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卫、疫情防控指挥协调等工作,主包固德村。对口上级部门为区委办、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人居环境办、防领办。
范泽军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分管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主管信访稳定、政法、司法、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主包寨里村。对口上级部门政法委、信访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
赵立栋 镇纪委书记。分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主管审计等工作,主包梁家庄村。对口上级部门区纪委监委、巡察办、审计局。
杜垚杰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主管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发展改革、经济指标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电力、税收、科技工信、商贸等工作,负责镇政府综合文稿审核把关,分包金庄村。对口上级部门发改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供电局、税务局、科协、工商联。
白羽 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分管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网信、环保、大气污染、新时代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党委综合文稿审核把关,分包慈上村。对口上级部门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统战部、网信办、民宗局、生态环境分局、大气办。
郭悦清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退役军人服务站,主管武装、民兵、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管理(散煤清理、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退役军人、新冠疫情各类数据统计等工作,分包前西关村。对口上级部门武装部、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药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卢嘉宝 副镇长。分管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计生、传染病防治、新冠疫情防控等工作,分包李家疃村。对口上级部门教育局、文广体旅局、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生协、文联、红十字会。
吴秀峰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分管消防、社会治安、信访稳控、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分包西门村。对口上级部门公安局、消防大队。
田亚欣 镇人大副主席,任镇工会主席。分管人大、工会等工作,分包台营村。对口上级部门区人大、总工会。
孙景茹 镇人大副主席。分管政协、民政、供销、残联等工作,分包丰上村。对口上级部门区政协、民政局、供销社、残联。
殷彦锦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主管组织、机构编制、共青团、妇联等工作,分包北孟村。对口上级部门组织部、编办、团区委、妇联。
陈召霞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分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医疗保障等工作,分包后西关村。对口上级部门行政审批局、医保局、社会保障中心、就业服务中心。
刘振锋 副科级组织员。分管畜牧、动物卫生防疫、农机、农技、水利、林业等工作,分包大王村。对口上级部门水利局、畜牧工作总站、农技推广中心、农机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
机关职能
机关职能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镇、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镇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镇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镇人大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镇、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镇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镇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镇人大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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