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麟
张子麟(1459~1546) 字元瑞,号恒山,明代藁城人。成化二十年(1484年)进士,历任南京大理寺评事、河南汝宁府知府、山西参政、河南布政司、湖广都察院提督、南京粮储、刑部侍郎和刑部尚书等职。
任河南汝宁知府期间,执法公正、赋税均平,政绩卓著,吏部推其治行,谓全国第一。任山西参政期间,泽潞等郡饥荒,他开仓赈济百姓,使数万灾民得救。任职湖广期间,巡抚荆南,正遇灾荒,他奏请朝廷,放粮赈济,又使40万灾民得救。任河南布政司时,一些官僚权贵仗势胡作非为,他严加惩治,地方得以安宁。升任刑部尚书之后,与太监谷清调查皇亲贵族案件,公正严明,不徇私情。藩王宸濠和太监刘瑾、钱宁、江彬等图谋不轨,他依法惩处,被称为“一代刑名之祖”。其下属官吏皆尊张子麟为师长,效其执法。嘉靖二十五年(1546)六月初五日卒,享年8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