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度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石藁双随机办〔2022〕1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局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一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定藁城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第一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7月中下旬组织第一次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抽查事项
根据“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检查事项清单中确定。
二、抽查工作流程
利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随机抽取市场主体、执法人员,随机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抽取,每次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市场主体名录库在册企业,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其中B类主体抽查比例1%、C类主体抽查比例3%、D类主体抽查比例50%、E类主体抽查比例100%。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市场主体名录库在册企业,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其中B类主体抽查比例1%、C类主体抽查比例3%、D类主体抽查比例50%、E类主体抽查比例100%。
(二)随机选派执法人员。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随机从《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四、检查方式
在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人员名单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人员领取检查任务,按照《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完成检查任务。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书面检查、资料查看等。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五、抽查结果
抽查结束后,应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按时录入检查结果,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公示率应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对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移送有关部门。
六、严格抽查纪律
局属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能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