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度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推进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目标,根据《藁城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藁农〔2022〕1号)文件要求,拟开展第二次随机抽查,并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15日起到10月31日止,组织第二次随机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从市场主体名录库存续的种子、农药生产经营企业随机抽取。
抽查比例:
1、B类按3%随机抽取;
2、C类按4%随机抽取;
3、D类按5%随机抽取;
4、E类按6%随机抽取。
抽查事项:
1、冬季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2、对农药产品抽查
三、抽查工作流程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按照抽查比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进行检查。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通过“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要在抽查对象名单派发后,5个工作日内在工作平台中完成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
四、检查方式
在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人员名单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人员领取检查任务,按照《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完成检查任务。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书面检查、资料查看等。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
五、抽查结果
执法检查人员要在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公示率应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对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移送有关部门。
六、严格抽查纪律
局属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能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