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设置
发布时间:2023-07-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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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1、董宏波:党组书记、局长,区国动办主任负责主持局全面工作

2、李保杰:四级调研员牵头负责能源管理、基础产业机关事务以及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能源管理办公室、基础产业办公室

3、杨玉霄:党组成员、区国动办副主任、区人防办主任。分管国动办、固定资产投资股。与王隆隆同志为AB角负责指标工作,王隆隆A角,杨玉霄B角。

4、朱冉冉: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重点办、发展规划和综合股。 与唐志山同志为AB角负责重点项目工作,朱冉冉同志侧重于内勤,唐志山同志侧重对外协调。

5、王隆隆:副局长。同志分管产业协调股、人事股、政工股。负责党建、纪检、工会、宣传等工作。与杨玉霄同志AB角负责指标工作,王隆隆A角,杨玉霄B角。

6、丁春卫: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资产管理和经营股、商务执法大队。负责信访、创城、安全、环保等工作。

7、王增强:党组成员分管商贸物资管理中心,协助丁春卫同志抓信访工作。

8、唐志山:党组成员。分管价格收费股、价格认证中心、社会事业股。负责我局招商、特色商业街建设工作。与朱冉冉同志为AB角负责重点项目工作,朱冉冉同志侧重于内勤,唐志山同志侧重对外协调。

9、申立强: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双创双服”工作,以及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双创双服”暨“4+4+4”现代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机关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推动重点建设项目。
(三)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落实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四)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拟订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区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的价格认定。
(六)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负责天然气等能源市场监管职责
(七)拟订全区粮食流通规划及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行业发展和粮食流通设施建设,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落实国家、省、市粮食购销政策和粮食质量标准。
(八)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商贸流通主体,推动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商贸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九)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拟订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境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
(十)贯彻落实国防动员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全区国防动员建设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保护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区国防动员、人民防控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动员准备、组织实施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任务。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后勤保障、财务等工作。 (二)人事政工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负责拟订全区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办法、实施细则。 (四)发展规划和综合股。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产业协调股。综合分析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地方综合性产业政策。 (六)服务业发展和商贸流通股。负责制定服务业、国内外贸易、商贸流通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流通业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及服务; (七)社会事业和农村经济股。综合提出全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全区社会和农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 (八)重点项目管理股。制定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管理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九)能源管理办公室。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贯彻落实有关能源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按职责负责煤、电、油、气等运行调度工作。 (十)基础产业股。统筹能源和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统筹协调航空、铁路、公路枢纽、油气管道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 (十一)价格收费股。监测分析研判全区价格形势和重要商品价格情况。负责全区公用事业、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价格和收费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 (十二)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实施区级粮食和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 (十三)行业指导和安全生产监管股。负责成品油和生活用品市场的监管;负责拍卖、典当、旧机动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和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管理。 (十四)资产管理和经营股。负责直属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改革,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五)国防动员股(人防股)。负责上级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事设施等法律法规、重要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负责拟定全区国防动员训练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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