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藁城分局职能设置
发布时间:2023-07-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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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梁喜辉(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白荣业(副局长、四级调研员):负责对城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包括市政工程)批后监管工作。分管批后监管股。
韩跃分(副局长):负责执法监察、信访稳定(大气污染防控、扫黑除恶、综治稳定),地籍管理、矿产管理、安全生产、不动产登记等工作。分管卫片办、地籍、不动产登记局、信访、各国土所。
韩振周(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建、人事、工青妇幼、对外联络、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土地出让、地理信息、纪检监察、法制建设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地理信息股利用股、财务、人事、党建办、档案室。
白冰川(副局长):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分管空间规划股、用地规划、建设规划
张桂平(二级主任员):负责林业管理工作。分管林业工作站。
马国霞(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分管不动产登记中心。
马伟储备中心副主任):负责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征收、重点项目建设、土地储备、大片区收储做地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指标定价、制定利益分配机制、异地购买指标的使用等工作。分管建耕保建设用地股、开发股、土地储备股
机关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监督检查自然资源、空间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五)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行业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和城市设计工作、建设工程规划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负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
(十一)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规划勘察及测绘行业管理。
(十三)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
(十四)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全区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划定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十五)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定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区属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拟定全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十六)拟定全区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划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
(十七)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资源调查,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十八)负责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推进全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工作,负责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负责开展退耕还林保护工作。
(二十)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林业产业计划工作。
(二十一)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二十三)负责对上级拨付林业资金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省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四)负责林业科技推广、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五)查处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各乡镇(开发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负责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和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二十六)指导、监督各乡镇相关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工作。
(二十七)承担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八)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二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化、安全保卫,机关日常接待、后勤保障、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各项经费、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及上级拨付林业资金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省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贯彻执行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负责老干部服务工作。指导全区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二)国土空间规划股。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调整、审查、报批、公布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起草、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区重大专项规划。负责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的制定。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组织控规编制及动态维护;负责城市景观风貌、城市特色风貌及相关规划的编制;负责重要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负责规划编制项目的招标委托。指导镇、乡、村编制相关规划并组织进行技术审查;研究撰写有关规划实施和用地规划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各项规划成果、基础资料的统一保管和备案。负责组织召开规划编制专家审查会及需要规委会审定成果的前期准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定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拟定全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三)用地股。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工作。负责根据控规和上位规划科学划定房屋征收、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土地收储以及征地、做地的规划实施范围;提供规划咨询服务,出具建设项目的规划意见或规划设计要点;供电线路、铁路、高速公路、长输管线等大型基础设施路由的勘查研究和设计;市政管网的勘察设计;负责年度计划指标落实;负责地理信息使用管理,测绘行业管理工作。(四)耕地保护股。拟订并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其他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设施农用地备案、临时用地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征地区片价标准调整修订工作。负责推进全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工作,负责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负责开展退耕还林保护工作。拟定全区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划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全区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划定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五)自然资源利用股。负责土地利用和监督,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储备工作及批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组织实施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估及公布;对项目出具红线图,核定用地性质,出具规划条件。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监督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区属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林业产业计划,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资源调查,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经营利用。(六)建设工程股。负责城乡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审批;负责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对各项建筑工程的风貌特色(性质、规模、外立面形式及色调等)进行审查和控制;负责乡村建设的规划管理;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市政工程(含地下管线)的规划审批;负责组织召开建设项目方案专家审查会、规委会。(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承担全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全区自然资源权籍管理(含土地、森林、矿产、水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组织调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承担各类自然资源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承担全区自然资源变更调查工作。(八)执法股。依法查处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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