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领导信息
王文刚(党组书记)主持区民宗局全面工作。
孙景茹(局长)协助书记开展工作,负责行政全面工作和。
张扬(副局长)分管宗教工作。
刘峻鹏(副局长)分管民族工作、党建、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工作。
机关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指导有关部门、有关领域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促
进民族宗教工作开展
(三)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
策规定,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负责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四)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
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五)研究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
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民族事务突发事件处置和民族乡、村社会稳定工作
(六)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
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差别化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专项资金。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地方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扶贫开发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有关工作;提出文化、教
育、科技、卫生、体育、艺术、语言文字、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承办民族统计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领域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
合作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对外宣传工作
(九)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
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依法对宗教行政事务进行管理,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
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一)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指导宗教团体
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宗教教职人员;推动宗教团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少数民族地方发展资金管理;负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宗教界依法开展公益、慈善事业;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十二)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治藏工作方略,研究分析全
区涉疆涉藏服务管理工作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在藁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人员稳控、预防处置暴力恐怖活动等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和区委涉疆涉藏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指导有关部门、有关领域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促
进民族宗教工作开展
(三)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
策规定,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负责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四)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
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五)研究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
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民族事务突发事件处置和民族乡、村社会稳定工作
(六)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
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差别化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专项资金。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地方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扶贫开发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有关工作;提出文化、教
育、科技、卫生、体育、艺术、语言文字、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承办民族统计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领域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
合作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对外宣传工作
(九)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
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依法对宗教行政事务进行管理,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
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一)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指导宗教团体
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宗教教职人员;推动宗教团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少数民族地方发展资金管理;负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宗教界依法开展公益、慈善事业;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十二)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治藏工作方略,研究分析全
区涉疆涉藏服务管理工作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在藁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人员稳控、预防处置暴力恐怖活动等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和区委涉疆涉藏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内设机构及职能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藁城区东城南街158区政府东院;联系方式:0311-88118774
办公时间
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