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藁城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8-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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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宁翠斌(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区司法局全面工作。
甘军红(党组副书记)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监管股工作。
杨彦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工作。
杨辉利(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法治督查和合法性审查股、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工作。
成迪哲(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负责办公室、人事纪检股、普法办公室工作。
边兵锐(党组成员、行政复议和应诉股)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股工作。
 
机关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配合石家庄市司法局做好地方立法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政府规章备案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区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区政府规章上报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藁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区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全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负责全区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车辆、器材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保密、档案、宣传、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制定经费保障、财务管理、技术业务用房建设等方面管理制度;负责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车辆和器材等管理工作;监督中央、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二)法治督察和合法性审查股。负责拟订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察;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配合石家庄市司法局做好地方立法相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区政府规章上报备案;组织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办理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和对政府规章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承办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涉法事务。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区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区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
(四)行政复议和应诉股。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承办由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政府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监督、指导全区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评价、问题建议和综合等事项。受区政府委托,代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监督、指导全区的行政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负责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评价、问题建议和综合等事项。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检查、监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普法办公室。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负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全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参与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监管股。负责全区律师管理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注销和律师执业核准、注销的初审、申报工作、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市)外律师事务所驻藁城区办事机构设立初审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配合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全区公证管理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设立审批和调整的申报工作;负责公证员任职行政许可和执业变更核准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公证机构、公证员年度考核;指导、监督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负责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活动;制定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负责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初审、申报工作;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工作;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九)人事纪检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司法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干警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党的建设。负责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司法干警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司法系统表扬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司法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司法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藁城区东城南街123号建投大厦11层;联系电话:0311--88042821 藁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中心、社区矫正管理大队)地址:藁城区三铺西路005号;联系电话:0311--88157771
办公时间
周一到周五(1.1日——5.31日,9.1日——12.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1日——8.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