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司法局
领导信息
宁翠斌(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区司法局全面工作。
甘军红(党组副书记)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监管股工作。
杨彦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工作。
杨辉利(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法治督查和合法性审查股、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工作。
成迪哲(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负责办公室、人事纪检股、普法办公室工作。
边兵锐(党组成员、行政复议和应诉股)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股工作。
机关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配合石家庄市司法局做好地方立法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政府规章备案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区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区政府规章上报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藁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区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全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负责全区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车辆、器材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配合石家庄市司法局做好地方立法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政府规章备案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区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区政府规章上报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藁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区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全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负责全区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车辆、器材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能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藁城区东城南街123号建投大厦11层;联系电话:0311--88042821 藁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中心、社区矫正管理大队)地址:藁城区三铺西路005号;联系电话:0311--88157771
办公时间
周一到周五(1.1日——5.31日,9.1日——12.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1日——8.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