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财政局机构职能
领导信息
李 辉(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张占青(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李辉局长做好财政局全面工作,指导区建投公司政策执行
马艳辉(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企业股、信息中心
张伟卫(区农村综合改革中心主任)分管预算股、会计股
张志勇(党组成员)分管农村综合改革中心、政府采购办
封佩晴(非税收入中心副主任)分管非税收入中心、国库股
李 焕(综合治税中心主任)分管事业社保股、财源建设中心
武福军(党组成员)分管评审中心、协助管理建投公司相关工作
赵占伟(党组成员)分管农业股、综合股
张会娟(农村综合改革中心副主任)分管支付中心、监察股
王绍华(三级主任科员)分管国资股、PPP项目办
机关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及区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区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区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财政预决算公开。
(四)贯彻落实有关税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上级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组织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参与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研究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规定组织政府债券申报、转贷和还本付息等工作。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政策,管理区政府国外债务。开展对外财经交流。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逐步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评审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落实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区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区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财政预决算公开。
(四)贯彻落实有关税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上级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组织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参与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研究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规定组织政府债券申报、转贷和还本付息等工作。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政策,管理区政府国外债务。开展对外财经交流。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逐步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评审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能
办公地址
藁城区东城南街123号建投大厦16层;联系电话:0311--88042415
办公时间
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