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发布时间:2020-06-02    责任编辑:综合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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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我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201个,比2013年末(1812个)增长76.66%;从业人员46601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183个,占99.4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个,占0.16%;外商投资企业13个,占0.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7个,占全部企业的0.22%;集体企业10个,占0.31%;私营企业3062个,占95.6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41370人,占88.7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22人,占0.69%,外商投资企业4909人,占10.5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310人,占全部企业46601的0.66%,集体企业223占0.48%,私营企业33442占71.76%(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按注册类型分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3201
46601
内资企业
3183
41370
  国有企业
7
310
  集体企业
10
223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81
5494
  股份有限公司
21
1888
  私营企业
3062
33442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
322
外商投资企业
13
490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个,制造业3167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3个,分别占0.03%、98.94% 和1.0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356个)、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57个)、农副食品加工业 (246个)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1.12%、8.03%和7.6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4人)占0.01%,制造业(45005人)占96.5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592人)占3.4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4669人)、金属制品业(4143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514人)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0.02%、8.89%和7.54%(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按行业大类分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计
3201
4660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
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
4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非金属矿采选业
0
0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
0
其他采矿业
0
0
农副食品加工业
246
2860
食品制造业
131
161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8
2596
烟草制品业
1
1337
纺织业
171
1622
纺织服装、服饰业
155
136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6
18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54
1282
家具制造业
124
980
造纸和纸制品业
79
68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3
34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17
627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7
69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57
3514
医药制造业
56
2867
化学纤维制造业
9
1597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33
106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68
172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
6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9
99
金属制品业
243
4143
通用设备制造业
356
4669
专用设备制造业
180
2657
汽车制造业
17
2079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7
157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21
228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8
146
仪器仪表制造业
15
97
其他制造业
55
15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1
44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3
4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6
76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0
5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
28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9.46元,比2013年末(513.25亿元)增长1.21%。负债合计268.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3.16亿元(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按行业分
资产
负债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总计
519.46
268.25
433.1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00
0.00
0.0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00
0.00
0.0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00
0.00
0.01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00
0.00
0.00
非金属矿采选业
0.00
0.00
0.00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00
0.00
0.00
其他采矿业
0.00
0.00
0.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38.97
21.03
50.55
食品制造业
5.73
1.92
6.01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4.37
8.10
25.06
烟草制品业
69.39
14.79
113.45
纺织业
9.11
5.61
7.19
纺织服装、服饰业
3.64
1.93
2.8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68
0.59
0.3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6.18
4.50
5.65
家具制造业
1.41
0.76
0.39
造纸和纸制品业
2.56
1.91
2.5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34
1.02
1.4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12
0.34
1.26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8.28
7.33
8.4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7.59
15.45
24.77
医药制造业
53.70
14.40
17.34
化学纤维制造业
17.58
20.31
14.55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24
2.91
4.8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6.12
10.40
13.45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37
0.33
0.2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35
0.15
0.72
金属制品业
46.08
30.37
33.29
通用设备制造业
23.71
12.07
17.33
专用设备制造业
61.31
47.36
16.23
汽车制造业
9.49
4.69
12.4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9.80
8.07
13.8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6.62
8.30
12.0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13
0.71
0.26
仪器仪表制造业
0.60
0.24
0.32
其他制造业
0.26
0.13
0.48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11
0.05
0.2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11
0.10
0.0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7.83
12.48
15.64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0.44
4.74
8.03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26
5.18
1.70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709个,从业人员659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42.6%和64.5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709个,占100%。其中,私营企业占95.3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私营企业占86.15%(详见表3-5)。
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09
6592
 内资企业
709
6592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28
872
    股份有限公司
5
41
    私营企业
676
567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2.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4.6%,建筑安装业占15.3%,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7.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64.1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4.96%,建筑安装业占6.7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4.17%(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09
6592
  房屋建筑业
231
4227
  土木工程建筑业
175
986
  建筑安装业
108
445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95
93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5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90.7%。负债合计23.5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45亿元(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34.49
23.58
17.45
 房屋建筑业
19.28
12.72
11.59
  土木工程建筑业
12.99
10.09
4.07
  建筑安装业
1.07
0.50
0.85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16
0.27
0.94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石家庄市藁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家庄市藁城区统计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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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发布时间:2020-06-02  来源: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我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201个,比2013年末(1812个)增长76.66%;从业人员46601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183个,占99.4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个,占0.16%;外商投资企业13个,占0.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7个,占全部企业的0.22%;集体企业10个,占0.31%;私营企业3062个,占95.6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41370人,占88.7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22人,占0.69%,外商投资企业4909人,占10.5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310人,占全部企业46601的0.66%,集体企业223占0.48%,私营企业33442占71.76%(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按注册类型分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3201
46601
内资企业
3183
41370
  国有企业
7
310
  集体企业
10
223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81
5494
  股份有限公司
21
1888
  私营企业
3062
33442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
322
外商投资企业
13
490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个,制造业3167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3个,分别占0.03%、98.94% 和1.0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356个)、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57个)、农副食品加工业 (246个)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1.12%、8.03%和7.6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4人)占0.01%,制造业(45005人)占96.5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592人)占3.4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4669人)、金属制品业(4143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514人)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0.02%、8.89%和7.54%(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按行业大类分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计
3201
4660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
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
4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非金属矿采选业
0
0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
0
其他采矿业
0
0
农副食品加工业
246
2860
食品制造业
131
161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8
2596
烟草制品业
1
1337
纺织业
171
1622
纺织服装、服饰业
155
136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6
18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54
1282
家具制造业
124
980
造纸和纸制品业
79
68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3
34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17
627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7
69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57
3514
医药制造业
56
2867
化学纤维制造业
9
1597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33
106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68
172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
6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9
99
金属制品业
243
4143
通用设备制造业
356
4669
专用设备制造业
180
2657
汽车制造业
17
2079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7
157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21
228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8
146
仪器仪表制造业
15
97
其他制造业
55
15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1
44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3
4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6
76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0
5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
28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9.46元,比2013年末(513.25亿元)增长1.21%。负债合计268.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3.16亿元(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按行业分
资产
负债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总计
519.46
268.25
433.1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00
0.00
0.0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00
0.00
0.0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00
0.00
0.01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00
0.00
0.00
非金属矿采选业
0.00
0.00
0.00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00
0.00
0.00
其他采矿业
0.00
0.00
0.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38.97
21.03
50.55
食品制造业
5.73
1.92
6.01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4.37
8.10
25.06
烟草制品业
69.39
14.79
113.45
纺织业
9.11
5.61
7.19
纺织服装、服饰业
3.64
1.93
2.8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68
0.59
0.3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6.18
4.50
5.65
家具制造业
1.41
0.76
0.39
造纸和纸制品业
2.56
1.91
2.5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34
1.02
1.4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12
0.34
1.26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8.28
7.33
8.4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7.59
15.45
24.77
医药制造业
53.70
14.40
17.34
化学纤维制造业
17.58
20.31
14.55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24
2.91
4.8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6.12
10.40
13.45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37
0.33
0.2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35
0.15
0.72
金属制品业
46.08
30.37
33.29
通用设备制造业
23.71
12.07
17.33
专用设备制造业
61.31
47.36
16.23
汽车制造业
9.49
4.69
12.4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9.80
8.07
13.8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6.62
8.30
12.0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13
0.71
0.26
仪器仪表制造业
0.60
0.24
0.32
其他制造业
0.26
0.13
0.48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11
0.05
0.2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11
0.10
0.0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7.83
12.48
15.64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0.44
4.74
8.03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26
5.18
1.70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709个,从业人员659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42.6%和64.5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709个,占100%。其中,私营企业占95.3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私营企业占86.15%(详见表3-5)。
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09
6592
 内资企业
709
6592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28
872
    股份有限公司
5
41
    私营企业
676
567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2.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4.6%,建筑安装业占15.3%,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7.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64.1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4.96%,建筑安装业占6.7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4.17%(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09
6592
  房屋建筑业
231
4227
  土木工程建筑业
175
986
  建筑安装业
108
445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95
93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5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90.7%。负债合计23.5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45亿元(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34.49
23.58
17.45
 房屋建筑业
19.28
12.72
11.59
  土木工程建筑业
12.99
10.09
4.07
  建筑安装业
1.07
0.50
0.85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16
0.27
0.94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石家庄市藁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家庄市藁城区统计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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