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12    责任编辑:增村镇    来源:
【字体: 】    打印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范围
1.镇政府领导简介、分工、主要活动,镇政府会议。
2.镇政府制发文件。
3.镇政府工作报告、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统计公报等。
4.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5.《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gc.gov.cn)是藁城区政府官方网站,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
(三)公开时限
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增村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名称:藁城区增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藁城区增村镇人民政府210房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14:30--17:30)
联系电话:0311-88079003
邮箱:gcszczbgs@163.com
邮政编码:05216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
三、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三)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区乡(镇)政府
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12  来源: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范围
1.镇政府领导简介、分工、主要活动,镇政府会议。
2.镇政府制发文件。
3.镇政府工作报告、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统计公报等。
4.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5.《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gc.gov.cn)是藁城区政府官方网站,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
(三)公开时限
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增村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名称:藁城区增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藁城区增村镇人民政府210房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14:30--17:30)
联系电话:0311-88079003
邮箱:gcszczbgs@163.com
邮政编码:05216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
三、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三)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声明
主办: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信息中心
冀ICP备字14000025号-1网站标识码:1301820006
冀公网安备 130109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