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适老化模式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藁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6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办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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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藁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予以印发,请结合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藁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我区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极四城”的关键五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冀发〔2021〕6号)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石政函〔2021〕90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动我区全民健身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对我区建设发展的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群众高质量、多层次的健身需求为目标,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工作跨越式发展和体育强区建设,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全面助力藁城经济建设,为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各项运动项目参与人数持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区、镇、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在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更新完善,“15分钟健身圈”完成提档升级,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5名,推动体育产业持续发展。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打造我区特色品牌体育赛事,引导群众通过体育锻炼强身健身。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加大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力度,高标准建设综合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建成投用,谋划建设藁城区体育中心。落实石家庄市居民住宅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设计标准,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同步增设科学健身指导和体育文化宣传设施。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等开阔地建设球类运动场地,合理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共绿地、路桥附属用地、道路两侧等区域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有效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及建筑屋顶、地下等闲置空间建设全民健身场所,积极利用城市空闲地建设气膜式全民健身场馆设施。新建公共足球场不少于9个,篮球场不少于12个。开展健身步道建设专项行动,着力打造滹沱河沿线生态健身步道,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5公里。(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运营水平。鼓励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筛选运营团队,将公共体育场馆设施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提高运营效率,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高品质、综合化、良性循环发展。建立健全场馆设施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场馆设施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升使用效益。落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加强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免费或低收费方式,加大场馆设施向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分时分段向社会开放,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鼓励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本地区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建立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机制,完善健身场馆预约制度,做好信息登记和管理服务。(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举办“我要上全运”“社区运动会”等群众赛事活动,健全各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群众参赛指引。深入开展羽毛球、乒乓球、广场舞、迷你马拉松、健步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扶持太极拳、空竹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每年开展全民健身联赛、系列赛、单项赛等赛事、培训活动不低于50场次,举办“社区运动会”不低于5项次。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区域足球推广普及。持续开展全民健身日等主题活动。鼓励农村利用农民丰收节、传统节日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和农民运动会,促进乡村体育振兴。积极推广居家健身和网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公安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赛事活动品牌塑造计划。充分发挥我区优势,创新“一地一品”的内容和形式,打造提升三人制篮球、羽毛球、乒乓球、中国象棋、健身舞、迷你马拉松等品牌赛事,推动全民健身赛事系列化、多元化,持续提升“全城热练”品牌影响力。(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五)壮大科学健身指导人才队伍。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300名。依托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构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落实省社会体育指导员考核、评价、激励机制,鼓励乡镇、行政村(社区)聘用退役运动员、健身达人、体育教师等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探索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向健身健康复合型指导员转变,提高指导员专业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率。面向大、中专学生和社会人士招募全民健身志愿者,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等积极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共青团区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推行面向大众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及评定体系。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身知识及运动项目科普大讲堂,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运动伤病预防、运动康复知识宣讲,传授运动康复手段和方法,每年不少于1场。(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全面推进“1+3+X”全民健身组织建设模式,构建以区体育总会为龙头,包含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健身团队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着力培育基层健身团队、体育俱乐部。重点培育基层各类体育社会组织,鼓励区级体育总会以派驻机构、分支机构等形式向乡镇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鼓励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立和培育更多的健身俱乐部、自发性健身团队和全民健身站点,形成覆盖城乡的区、乡、村三级健身组织网络。(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强化党建引领,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活动经费、设立项目资金等方式,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合作举办或承办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体育活动,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骑行、跑步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对会员数量稳定且持续增长,主办赛事活动数量或参赛人数稳定增长且连续举办3年以上赛事活动,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少于5名的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强化评估结果对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引导作用。(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民政局、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大对基层体育骨干的培训力度,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组织管理、赛事运营、健身指导、宣传推广等基层全民健身人才培养,畅通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推动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创新线上线下联动的办赛新模式,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新空间。推动全民健身智能场地设施建设,建设区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全区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提供包括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健身组织、健身指导、健身设施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科工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突出问题的体育干预,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将科学健身融入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利用各类公共健身设施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推行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结合妇女节、母亲节、农民丰收节等节日,积极开展适合妇女、农民等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和残健融合的体育健身活动,做好无障碍体育设施建设,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活动。(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群众冰雪运动推广普及。主动对接服务冬奥盛会,围绕2022北京冬奥会开闭幕式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冰雪主题体育文化活动。加强冰雪场地设施规划建设,推广建设四季可用、可拆装的冰雪场地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景区景点和镇村因地制宜建设冰雪场地设施和轮滑场地。支持社会力量承担冰雪场地设施运营,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利用冰雪场地开展活动。加大冰雪运动普及力度,强化后备人才培养,打造冰雪品牌赛事,建立冰雪项目可持续高水平发展机制。完善区级冰雪运动协会,发挥区冰雪运动轮滑协会在举办各级各类冰雪赛事活动、推广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区级冰雪运动会、农村冰雪体验活动、雪地足球赛事活动等冰雪赛事活动培育力度,打造藁城区特色品牌冰雪赛事活动。持续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将冰雪运动知识和技能教学纳入学校体育课教学内容,将陆地冰壶、轮滑等冰雪相关赛事纳入区中学生运动会。到2021年底,全区参与冰雪运动人数达到53.9万。到2025年,全区冰雪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500人。(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区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在健身设施供给、赛事活动组织等领域投资,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发展智慧体育旅游、智慧健身服务等体育新业态,培育冰雪、户外等消费引领性强的新兴健身休闲项目。鼓励体育俱乐部发展,制定支持政策措施,引导发挥体育俱乐部在普及群众和青少年健身锻炼、参与举办高水平赛事,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对闲置厂房、仓库进行改造升级,实现体育资产收益最大化。(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工局、区发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体教融合发展。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建设完善业训网络,强化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运动员和教练员培养力度,完善奖励和扶持机制。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鼓励各中学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建立教师教练双贯通制度,加强对体育教师、教练员常态化培训。大力发展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落实石家庄市体育运动类培训机构审批设立标准并加强监管。(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教育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化体卫融合发展。推进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建设,打造集体育社会指导员管理、运动能力评估、体质健康测试、科学健身指导、业余等级评定、健身志愿服务于一体的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体卫融合专业人才理论、临床实践、运动干预和运动康复等培训,每年至少培训3名体卫融合专业人才。探索建立运动促进健康慢病干预服务中心,对亚健康风险人群和糖尿病、高血压等慢病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化干预服务。支持各级医院设立运动健康门诊,将运动健身指导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体质监测和健康体检并轨。引导运动健康促进专业人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到社区卫生机构开展服务工作,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卫健局、区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体旅融合发展。普及推广冰雪、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完善相关设施。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加快培育滹沱河沿线等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精品赛事,积极打造体育特色乡村,助力乡村振兴。(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加强奥林匹克精神的普及和宣传。加大对武术、健身秧歌等特色传统体育项目推广。实施体育文化创作精品工程,推出书籍、影视、音乐、公益广告等形式多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健康文化产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个人中选树一批健身健康榜样,加大宣传力度,举办表彰活动。(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共青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融媒体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落实石家庄市赛事活动举办标准、评估办法和激励机制,打造与我区相匹配的体育赛事活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各项工作。落实《石家庄市全民健身条例》,加强宣传解读与执法检查。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我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增加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在体育场馆设施运营、公益健身服务体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等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全民健身的投入。(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将全民健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指标体系,明确各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全民健身工作落到实处。(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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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藁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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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藁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予以印发,请结合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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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我区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极四城”的关键五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冀发〔2021〕6号)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石政函〔2021〕90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动我区全民健身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对我区建设发展的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群众高质量、多层次的健身需求为目标,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工作跨越式发展和体育强区建设,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全面助力藁城经济建设,为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各项运动项目参与人数持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区、镇、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在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更新完善,“15分钟健身圈”完成提档升级,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5名,推动体育产业持续发展。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打造我区特色品牌体育赛事,引导群众通过体育锻炼强身健身。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加大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力度,高标准建设综合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建成投用,谋划建设藁城区体育中心。落实石家庄市居民住宅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设计标准,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同步增设科学健身指导和体育文化宣传设施。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等开阔地建设球类运动场地,合理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共绿地、路桥附属用地、道路两侧等区域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有效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及建筑屋顶、地下等闲置空间建设全民健身场所,积极利用城市空闲地建设气膜式全民健身场馆设施。新建公共足球场不少于9个,篮球场不少于12个。开展健身步道建设专项行动,着力打造滹沱河沿线生态健身步道,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5公里。(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运营水平。鼓励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筛选运营团队,将公共体育场馆设施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提高运营效率,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高品质、综合化、良性循环发展。建立健全场馆设施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场馆设施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升使用效益。落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加强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免费或低收费方式,加大场馆设施向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分时分段向社会开放,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鼓励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本地区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建立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机制,完善健身场馆预约制度,做好信息登记和管理服务。(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举办“我要上全运”“社区运动会”等群众赛事活动,健全各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群众参赛指引。深入开展羽毛球、乒乓球、广场舞、迷你马拉松、健步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扶持太极拳、空竹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每年开展全民健身联赛、系列赛、单项赛等赛事、培训活动不低于50场次,举办“社区运动会”不低于5项次。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区域足球推广普及。持续开展全民健身日等主题活动。鼓励农村利用农民丰收节、传统节日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和农民运动会,促进乡村体育振兴。积极推广居家健身和网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公安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赛事活动品牌塑造计划。充分发挥我区优势,创新“一地一品”的内容和形式,打造提升三人制篮球、羽毛球、乒乓球、中国象棋、健身舞、迷你马拉松等品牌赛事,推动全民健身赛事系列化、多元化,持续提升“全城热练”品牌影响力。(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五)壮大科学健身指导人才队伍。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300名。依托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构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落实省社会体育指导员考核、评价、激励机制,鼓励乡镇、行政村(社区)聘用退役运动员、健身达人、体育教师等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探索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向健身健康复合型指导员转变,提高指导员专业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率。面向大、中专学生和社会人士招募全民健身志愿者,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等积极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共青团区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推行面向大众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及评定体系。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身知识及运动项目科普大讲堂,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运动伤病预防、运动康复知识宣讲,传授运动康复手段和方法,每年不少于1场。(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全面推进“1+3+X”全民健身组织建设模式,构建以区体育总会为龙头,包含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健身团队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着力培育基层健身团队、体育俱乐部。重点培育基层各类体育社会组织,鼓励区级体育总会以派驻机构、分支机构等形式向乡镇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鼓励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立和培育更多的健身俱乐部、自发性健身团队和全民健身站点,形成覆盖城乡的区、乡、村三级健身组织网络。(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强化党建引领,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活动经费、设立项目资金等方式,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合作举办或承办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体育活动,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骑行、跑步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对会员数量稳定且持续增长,主办赛事活动数量或参赛人数稳定增长且连续举办3年以上赛事活动,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少于5名的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强化评估结果对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引导作用。(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民政局、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大对基层体育骨干的培训力度,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组织管理、赛事运营、健身指导、宣传推广等基层全民健身人才培养,畅通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推动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创新线上线下联动的办赛新模式,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新空间。推动全民健身智能场地设施建设,建设区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全区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提供包括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健身组织、健身指导、健身设施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科工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突出问题的体育干预,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将科学健身融入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利用各类公共健身设施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推行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结合妇女节、母亲节、农民丰收节等节日,积极开展适合妇女、农民等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和残健融合的体育健身活动,做好无障碍体育设施建设,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活动。(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群众冰雪运动推广普及。主动对接服务冬奥盛会,围绕2022北京冬奥会开闭幕式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冰雪主题体育文化活动。加强冰雪场地设施规划建设,推广建设四季可用、可拆装的冰雪场地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景区景点和镇村因地制宜建设冰雪场地设施和轮滑场地。支持社会力量承担冰雪场地设施运营,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利用冰雪场地开展活动。加大冰雪运动普及力度,强化后备人才培养,打造冰雪品牌赛事,建立冰雪项目可持续高水平发展机制。完善区级冰雪运动协会,发挥区冰雪运动轮滑协会在举办各级各类冰雪赛事活动、推广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区级冰雪运动会、农村冰雪体验活动、雪地足球赛事活动等冰雪赛事活动培育力度,打造藁城区特色品牌冰雪赛事活动。持续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将冰雪运动知识和技能教学纳入学校体育课教学内容,将陆地冰壶、轮滑等冰雪相关赛事纳入区中学生运动会。到2021年底,全区参与冰雪运动人数达到53.9万。到2025年,全区冰雪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500人。(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区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在健身设施供给、赛事活动组织等领域投资,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发展智慧体育旅游、智慧健身服务等体育新业态,培育冰雪、户外等消费引领性强的新兴健身休闲项目。鼓励体育俱乐部发展,制定支持政策措施,引导发挥体育俱乐部在普及群众和青少年健身锻炼、参与举办高水平赛事,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对闲置厂房、仓库进行改造升级,实现体育资产收益最大化。(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工局、区发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体教融合发展。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建设完善业训网络,强化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运动员和教练员培养力度,完善奖励和扶持机制。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鼓励各中学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建立教师教练双贯通制度,加强对体育教师、教练员常态化培训。大力发展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落实石家庄市体育运动类培训机构审批设立标准并加强监管。(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教育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化体卫融合发展。推进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建设,打造集体育社会指导员管理、运动能力评估、体质健康测试、科学健身指导、业余等级评定、健身志愿服务于一体的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体卫融合专业人才理论、临床实践、运动干预和运动康复等培训,每年至少培训3名体卫融合专业人才。探索建立运动促进健康慢病干预服务中心,对亚健康风险人群和糖尿病、高血压等慢病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化干预服务。支持各级医院设立运动健康门诊,将运动健身指导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体质监测和健康体检并轨。引导运动健康促进专业人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到社区卫生机构开展服务工作,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卫健局、区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体旅融合发展。普及推广冰雪、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完善相关设施。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加快培育滹沱河沿线等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精品赛事,积极打造体育特色乡村,助力乡村振兴。(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加强奥林匹克精神的普及和宣传。加大对武术、健身秧歌等特色传统体育项目推广。实施体育文化创作精品工程,推出书籍、影视、音乐、公益广告等形式多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健康文化产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个人中选树一批健身健康榜样,加大宣传力度,举办表彰活动。(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共青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融媒体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落实石家庄市赛事活动举办标准、评估办法和激励机制,打造与我区相匹配的体育赛事活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各项工作。落实《石家庄市全民健身条例》,加强宣传解读与执法检查。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我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增加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在体育场馆设施运营、公益健身服务体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等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全民健身的投入。(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将全民健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指标体系,明确各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全民健身工作落到实处。(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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