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藁城分局文件
市藁自然资规〔2023〕5号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藁城分局
关于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国土所、林业站、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实现双随机监管工作全覆盖,全面做好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据《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藁城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请认真组织执行。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藁城分局
2023年3月22日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藁城分局抽查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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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事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依据 |
事项类别 |
涉密测绘成果检查 |
涉密测绘成果检查 |
是否有未按照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制度管理测绘成果资料,造成测绘成果资料损毁、散失的;是否有擅自转让汇交的测绘成果资料的;是否有未依法向测绘成果的使用人提供测绘成果资料的;对基础测绘成果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保管、复制、转借、销毁等重点环节管理情况;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电子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情况;是否违反保密规定加工、处理和利用涉密测绘成果,存在失泄密隐患情况;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使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及涉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实地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八条。 |
重点检查事项 |
地图市场监督检查 |
纸质地图产品监管 |
核查已向社会公开的地图,是否未按照审核要求修改即向社会公开;是否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是否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核查已向社会公开的地图,是否未在地图的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核查已向社会公开的地图,是否未按照有关规定送交样本,进行备案。 |
实地检查、网上检查 |
《地图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
一般检查事项 |
互联网电子地图产品监管 |
互联网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互联网地图数据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是否使用未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是否未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进行核查校对。 |
《地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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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行业监督检查 |
测绘行业监督检查 |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项目备案登记;测绘质量检查;测绘航空摄影活动;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外国的组织或个人来华测绘;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信息;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卫星定位导航基准站建设;注册测绘师制度的实施;测绘市场的监督。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四十九条。 |
一般检查事项 |
矿业权信息公示抽查 |
矿业权信息公示抽查 |
探矿权基本信息:包括勘查许可证号、探矿权人名称、探矿权人地址、勘查项目名称及地理位置、勘查面积、有效期限、勘查单位名称、发证机关、发证时间和勘查活动依据的勘查实施方案等;探矿权人履行义务信息;包括实际勘查矿种、年度勘查投入情况、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缴纳情况等。采矿权基本信息:包括采矿许可证号、采矿权人名称、矿山名称及地址、经济类型、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矿区面积、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时间和开采活动依据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采矿权人履行义务信息:包括依法依规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情况和矿山储量年报、矿产开发利用统计报送情况,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土地复垦费等费用缴纳情况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执行情况、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情况等。 |
实地检查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四条。 |
一般检查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