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藁城分局
关于印发《2025年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藁城分局“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2025年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藁城分局“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双随机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节点高质量完成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藁城分局
2025年3月3日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按照《藁城区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3月1日--2025年5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藁城分局:矿业权信息公示抽查;测绘行业监督检查;地质勘查行业监督检查;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监督检查;地理信息管理综合检查;土地复垦监督检查;对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及林草种质资源的监管;对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监督检查;对林地及林木资源的监管;对草原的监管;对林草部门管理的陆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检查;对森林草原防火的监督检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监督检查;土地估价行业监督检查;涉密测绘成果检查;地图审核通过件检查。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1.林业、草原行业;2.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等行业。
(二)抽取比例: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等级抽取涉及行业共计不低于5%。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监管单位,由各单位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监管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可直接在APP端查看),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联合抽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藁城分局牵头,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区有关部门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级各行政监管部门负责指导下级各行政监管部门实施抽查,并具体落实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区参与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单位参照市级对应部门确定并具体实施本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通知检查对象,电话通知或下达检查通知书,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需要检查对象配合的事宜。
3.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以上操作可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手机APP上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各级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区双随机办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牵头工作;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抽查任务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落实“应联尽联”,提高检查效率。牵头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统一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其他检查人员应各司其职,配合、服从安排,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四)寓监管于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区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五)按时公示结果,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石家庄市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及时回填后续处理结果,形成完整闭环。
(六)认真总结经验,定期反馈情况。区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联合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梳理汇总一至两个典型案例。
现场检查预先通知单
抽查对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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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适用 预先通知 |
¨是 ¨否 |
预先通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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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通知方式 |
¨电话通知 ¨直接送达 |
预约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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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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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主体需要准备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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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市场主体实地核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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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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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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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实施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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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经营状态 |
Ο开业Ο停业Ο暂未开业Ο注(吊)销Ο其他 |
检查所见经营项目 |
Ο与登记系统一致Ο检查时未经营Ο其他 |
检查结论 |
Ο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Ο不予配合检查情节严重Ο未发现问题Ο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Ο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Ο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Ο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Ο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检查发现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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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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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盖章: 核查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核查时间:
见证人签字:
注:1、检查结果必须让企业签字确认,检查材料必须归档留存。2、检查发现问题描述可附页
附件3: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单 位 |
随机抽查企业(户) |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人次) |
检查项目涉及几大项几小项(个) |
抽查结果 |
抽查结果处理 |
备 注 | ||||
正常企业(户) |
发现问题事项(项) |
发现问题企业(户) |
责令改正(户) |
应列入异常(户) |
涉嫌违法立案调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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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检查结束后,由牵头部门汇总后,上报区“双随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