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31    责任编辑:农业农村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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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藁发〔2019〕9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整体支出情况实施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我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位于藁城区廉州镇东城北街。主要职责为: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 “三农” 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协调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贯彻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全区乡村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区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业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等职责。

内设11个部门,农业局机关、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经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发中心、农机中心、农技中心、新能源中心、区划工作站、农业科学研究所、植物保护站。在职人员170人,总资产8655.764374万元。

我局制定了项目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前的项目预算评审、立项审批、招标等工作,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我局安排专业人员对相关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达到相应绩效指标。全力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不能随意扩大和减小项目建设规模。

(二)部门收支预决算情况

2023年,中央、省、市、区、本级预算项目140个,项目资金调整预算数39546.204987万元,项目资金支出数39546.204987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

石财农【2022】108号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革命老区重点村建设专项资金)

一、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我局为项目监管单位,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我局根据各乡镇项目上报情况,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制定本乡镇项目实施方案,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项目完工后,区农业农村局结合相关乡镇及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验收,按照实施方案及时拨付资金。

2023年3月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11月底前全部完工。

(三)资金分配情况

按照石家庄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资金分配如下:

梅花镇梅花村(2022年示范村)分配19万元用于康宁路两侧便道铺设,共计2160平方米、西关镇梁家庄村分配15万元用于胜利路西段至永胜街交叉口两侧便道及路沿石铺设,总计1360平方米、南营镇土山村分配15万元用机场街两侧便道铺设,总计1400平米。

注:最终资金分配金额以最后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二、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投入

1、项目立项情况分析。2023年我区革命老区重点村建设资金49万元主要为便道铺设等费用我区制定了《2023年革命老区重点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资金落实情况分析。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

(二)项目实施过程

1、业务管理情况分析。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监督和资金拨付。

2、财务管理。通过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等情况进行分析后,资金使用规范。

(三)项目产出

自评绩效结果与年初设定绩效目标进行对比,3个乡镇3个村项目全部完成。

(四)项目效果

以改善村庄生活环境为重点,稳步推进专项调查评估工作的开展,完成了革命老区重点村建设项目,全部达到考核验收标准,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绩效指标总分设定为100分,权重分配如下:

权重设置为: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

通过开展革命老区重点村建设,提升老区村基础设施水平,改善群众出行环境。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和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优秀,得分100分。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石财农【2022】109号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立项等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机械服务推广中心,2023年市级下达我区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补贴资金50万元。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

依托省、市专家团队,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遴选、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了藁城区基础条件较好的石家庄市藁城区琦未来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为石家庄市2023年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围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需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先进适用、节水高效、绿色智能的农机装备进行适当补助。

创建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农机合作社“智慧农场; 通过购置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补短板,强弱项,强化项目承担主体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创建1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加快推进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构建可复制推广的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打造智慧农场1个;开展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技术试验示范,包含小麦收获机械计产作业测试方案和玉米清垄高速精播机作业试验测试方案,形成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其中主要农作物核心试验示范基地规模不低于1000亩。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藁城区2023年全程机械化项目资金概算97万元,其中申请市级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50万元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资金,使用比例达到100%,结算比例达到100%。创建1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打造智慧农场1个。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区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藁财字2020〕23号,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评价。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为:产出指标40分(包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各10分、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效益指标40分(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各1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 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我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资金50万元。全部补贴手续办理完毕,资金拨付到位。全区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补贴资金使用比例达到100%,结算比例达到100%。

 (二)项目产出

1、项目的实际完成率:100%

2、项目完成及时率:100%

3、项目完成质量达标率:100%

4、项目成本节约率:100%

(三)项目效益

  1. 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提高,有利于实现农业作物增产,农民增收。

  1. 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承担项目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增了高性能农机装备,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也进一步提高了合作社的组织管理能力、新技术的应用推广能力及小麦玉米生产的种植管理能力。通过项目带动、补贴推动、利益拉动,全区农机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及一步提升。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全区主要粮食作物小麦玉米生产综合机械化率达到了100%,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了100%,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达到了80%以上,机械化节水灌溉能力能力也有了显著提高。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影响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承担项目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增了高性能农机装备,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也进一步提高了合作社的组织管理能力、新技术的应用推广能力及小麦玉米生产的种植管理能力。通过项目带动、补贴推动、利益拉动,全区农机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及一步提升。

(四)满意度

政策公开率100%,年度内资金兑付率 100%,群众满意度高。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绩效情况,给出总得分,指标体系设定满分100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和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分为4个等级:得分≥85分为优秀;75≤得分<85分为良好;60≤得分<75分为一般;得分<60分为较差。

农机中心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补贴项目得分90分,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石财农【2023】35号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中央直达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立项等基本情况;

藁城区农业农村局拥有技术人员357人,其中推广研究员9名,中高级职称人员118人,拥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长期与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省农林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林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校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承担多项部、省、市级技术推广项目。

根据省市《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区实施方案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

一是建设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区10万亩;二是开展施肥调查110户;三是安排试验12个。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数量、资金结构、资金来源渠道等)

项目资金136万元,全部是财政资金,资金来源于石财农【2023】35号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中央直达资金)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一是建设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区10万亩;二是开展施肥调查110户;三是安排试验12个。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区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藁财字〔2020〕23号)通知要求,我单位成立自评小组,按照文件要求审查资料、开展绩效自评。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按照绩效表审查资料,逐项打分。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总分100分,产出指标40分(数量指标10分、质量指标10分、时效指标10分、成本指标10分)、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效益指标40分(经济指标20分、生态效益指标20分)、满意度10分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10分

预算和资金到位都是136万元,已支付131.6225万元,执行度96.78%。

 (二)项目产出40分

数量指标10分:建设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区10万亩,得10分;质量指标10分:施肥调查准确率100%,得10分;时效指标10分:按方案进度支付资金,得10分;成本指标10分:按照进度6月测产,得10分。

(三)项目效益50分

经济效益20分:6月份测产,得20分;生态效益指标20分:亩增施有效菌数0.2亿,得20分。

(四)满意度10分

根据调查主体满意度95%以上。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项目执行情况96.78%得9.7分,项目绩效全部完成,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40分,总得分99.7分,综合评价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石财农[2021]91号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优质粮食产业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立项等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立项:2022年上级下达我区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资金60万元,绩效目标完成6个千亩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建设。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集成示范推广成熟技术模式,着力抓好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采取集中创建,核心示范带动的方式,作物以小麦、玉米两种粮食作物为主,全区共建6个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千亩示范片。

立足县域优势产区,选择土壤肥沃、交通便利、当地农民积极性高、乡村两级高度重视的区域,按照乡镇择优推荐区农业农村局遴选的原则确定项目具体实施主体,结果确定由藁城区金硕果家庭农场(南董镇)、藁城区孟圆家庭农场(增村镇)、藁城区召斌家庭农场(梅花镇)作为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千亩示范片实施主体。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60万元,主要用于千亩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建设。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补助,项目承担主体自主购买优质种子、肥料、绿色防控药剂等物资和社会化服务,2022年拨付玉米千亩方补助资金30万元,剩余小麦千亩方补助资金30万元转结至2023年,验收合格后已通过对公账户将补助资金支付给实施主体。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2022年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共建设3个玉米千亩示范片和3个小麦千亩示范片,建设时间为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区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藁财字〔2020〕23号),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项目实施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评价。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在开展预算自评工作时,针对具体绩效评价对象的特点,设计能够体现项目特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指标权重由各部门根据评价对象实际情况确定,总分设定为100分。原则上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40分(包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效益指标40分(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10分。二、三级指标所占权重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预算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执行年初预算安排情况,根据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分值。资金支出60万元,占比100%。所有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并经核算后严格审核使用。

 (二)项目产出

项目资金60万元,已全部支出。

(三)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提高作物品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生态健康。

2.生态效益。减少耕地污染,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提高土壤保水、保肥和透气性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3.经济效益。示范区实现生产用水减少25%以上;玉米肥料使用量下降10.7%,农药使用量下降8.4%,平均产量较非示范区高57.2公斤,亩节本增效174.2元;小麦肥料使用量下降9.9%,农药使用量下降7.6%,平均亩产较非示范区高34.3公斤,亩节本增效157.7元。

4.可持续影响。项目实施主体养成玉米、小麦绿色高产高效栽培的习惯,达到节本增效的目的,辐射带动周边农户采用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形成良好示范作用。

(四)满意度

受益群众投诉率为0。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根据预算执行情况100%,自评得10分;项目产出指标,自评得40分;项目效益指标自评得40分;项目满意度自评得10分。综合评价总得分100分,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石财农[2023]28号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立项等基本情况: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资金用于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确定西关镇梁家庄村粮食仓储项目、梅花镇高玉村集体仓储项目为河北省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村名单及实施项目,每村50万元中央专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西关镇梁家庄村利用村北200米、金五路以东100米集体土地建设梁家庄村粮食仓储项目,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7470㎡,总建筑面积2490㎡,用途为出租。项目预算260万元,其中省市区衔接资金资产收益项目资金200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10万元。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到村,壮大村集体经济。

梅花镇高玉村委会利用闲置无争议的旧库房和五间房屋,投资200万元,建设上下两层仓储库房,翻建五间房屋作为工作场所出租使用,并已达成初步出租意向。项目预算200万元,其中省市区衔接资金资产收益项目资金100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50万元。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到村,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项目预期绩效总目标:积极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集体资产集体所有,保障集体成员收益权,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实现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双赢

阶段性(当年)的绩效目标和指标:积极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集体资产集体所有,保障集体成员收益权,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实现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双赢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区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藁财字〔2020〕23号),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石财农[2023]28号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 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评价。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评价。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资金使用比例达到100%,结算比例达到100%。

 (二)项目产出

数量指标: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村数,预期指标值≥2个,实际完成值2个,得分10;

质量指标:收益发放覆盖率,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时效指标:收益发放及时率,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成本指标:预算资金成本,预期指标值100万元,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三)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预期指标值:≥6万元,实际完成值:10万元,得分:10;资产股权年收益率,预期指标值:≥6%,实际完成值:10%,得分:10;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村数,预期指标值:≥2个,实际完成值:2个,得分:10;

可持续影响指标:积极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集体资产集体所有,保障集体成员收益权,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实现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双赢,预期指标值: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效率,确保村集体经济增收,实际完成值:两个村庄在衔接资金扶持下发展产业项目,村集体经济年增收10万元以上,得分:10。

(四)满意度

受益村集体满意度,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项目得分100分,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石财农[2022]35号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立项等基本情况

此项目由藁城区农业区划工作站实施,以农业高科技园区蔬菜生产基地、常安镇韭菜生产基地为实施主体,建设高标准温室大棚,维修提升玻璃连栋温室,推广韭菜绿色栽培技术,旨在提高蔬菜生产供应能力,全面提升设施蔬菜现代化示范引领及辐射推广带动能力,打造全省蔬菜高质量发展样板,提升高科技园区示范带动能力,特申请上级财政补助资金400万元。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

1)温室大棚建设及维修

新建6个(长*宽=91.5米*11米)高标准新型砖混结构日光温室,用资336万元;新建5个高标准钢架结构塑料大棚(长*宽=81米*15米)用资47万元,合计用资383万元;维修农业高科技园区内生菜种植玻璃连栋温室,对温室廊道内破除原破损砼路面并恢复、南侧拆路面做排水管道并恢复,共计800平方米,用资12万元

2)对常安镇北楼村亮昊家庭农场绿色韭菜生产基地建设补贴,应用韭菜绿色生态栽培技术,降低韭菜等重点农产品农药残留,补贴资金5万元,用于基地100亩绿色生态栽培技术物资的购置。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扶持对象

建设内容

具体补贴内容

任务

数量

扶持额度(万元)

合计

(万元)

藁城区农业高科技园区

园区院内东侧新建高标准新型日光温室

新建6个(长*宽=91.5*11米)的高标准墙砖混结构新型日光温室

6个

336

395

园区院内东侧新建高标钢架结构塑料大棚

新建5个(长*宽=81*15米)的高标准钢架结构塑料大棚

5个

47

园区玻璃连栋温室维修提升

温室廊道内破除原破损砼路面并恢复、南侧拆路面做排水管道并恢复,共计800平方米

1个

12

石家庄亮昊家庭农场

韭菜绿色生态栽培技术物资购置

生物农药20箱

100

5

5

带孔防草膜8500平方米

有机肥80箱

合计

 

 

 

400

400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通过新建11个温室大棚和建设韭菜绿色基地,强化升级技术装备和现代科技支撑,提升设施农业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区设施蔬菜生产的能力,通过财政资金支持,解决了韭菜绿色基地病虫害绿色防控的实际困难,撬动了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为全区蔬菜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以点带面,带动我区农村经济发展。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自项目开展以来,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促进项目又好又快开展。

在资金使用上实行“专人、专账、专户”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公开,杜绝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效益情况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蔬菜、水果种植主体的意见建议,做好自评工作。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主要对项目财务支出的合理性、项目资金产出的效益性和后续积极影响等方面进行重点评价,并针对评价内容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资金400万元,资金到位400万元。分值10分。

 (二)项目产出

数量指标:完成11个温室大棚、1个韭菜绿色生产基地任务建设。10分。

质量指标:农产品检测合格率均在98%以上。15分。

时效指标:2023年9月14日建设完成。4分。

成本指标:11座温室385万,连栋温室维修10万,韭菜基地补助5万。共完成投资400万元。10分。

(三)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示范创建,引领全区蔬菜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示范基地和示范片平均亩节本增效10%以上。2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了设施蔬菜能力,解决了韭菜绿色防控问题。20分。

(四)满意度

实施单位满意度指标:示范基地满意度100%。10分。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2023年藁城区农业区划工作站实施的2022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总分99.0分,绩效评价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石财农【2023】73号下达2023年中央玉米大豆“一喷多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立项等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单位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项目为上级下达。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项目资金按各乡镇玉米大豆种植比例拨付各乡镇,由各乡镇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公开选出开展玉米病虫害防治的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实施带药作业,总补助面积12万亩。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项目资金共投入12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开展玉米大豆“一喷多促”工作,有效控制病虫害、增强作物抗逆性、提高单产、有力保障秋粮生产安全。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区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藁财字〔2020〕23号),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小组,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项目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评价。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针对具体绩效评价对象的特点,设计能够体现项目特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指标权重根据评价对象实际情况确定,总分设定为100分。一级指标权重设置为:产出指标40分(包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效益指标40分(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10分。如某一类指标未设定,其分值可合理调整至其他指标。若被评价项目不涉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内容或因服务对象满意度获取难度较大、成本较高而未能获取,则服务对象满意度的10分调入效益考核事项。

二、三级指标所占权重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预算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同类评价对象的指标权重设置基本一致,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执行年初预算安排情况,根据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分值。本项目资金共计120万元,执行120万元,得分10分。

 (二)项目产出

对项目的实际完成数量、质量、实效、成本等,根据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分值。

数量指标:本项目预期完成夏玉米、大豆“一喷多促”面积12万亩,实际完成12万亩以上,得分10分。

质量指标:本项目达到有效遏制病虫害爆发流行成灾的病虫害防控效果,得分10分。

时效指标:本项目完成在关键时期组织实施的时效指标,得分10分。

成本指标:本项目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得分10分。

(三)项目效益

对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情况进行分析后,根据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分值。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农作物未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达到防灾措施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效果,得分2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本项目能够在病虫害防控期内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得分20分。

(四)满意度

对项目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分析,根据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分值。

本项目技术指导对象满意度为100%,完成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85%的预期指标,得分10分。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绩效情况,给出总得分,指标体系设定满分100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和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分为4个等级:得分≥85分为优秀;75≤得分<85分为良好;60≤得分<75分为一般;得分<60分为较差。

 本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自评得分10分;项目产出指标自评得分40分;项目效益指标自评得分40分;项目满意度自评得分10分。综合评价总得分100分,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石财农【2022】82号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立项等基本情况: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资金用于2023年资产收益项目。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财政注资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确定收益率,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收益率作为保底收益,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部分监测户稳定增收。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我区投入衔接资金808.47万元用于产业帮扶资产收益项目,其中包含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8万元。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项目预期绩效总目标: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效率,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

阶段性(当年)的绩效目标和指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研究政策,将衔接资金资产收益项目与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相结合,投入衔接资金支持4个乡镇7个村庄建设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年增收76万元,实现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增收、增加村集体收入双效合一。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区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藁财字〔2020〕23号),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2023年产业帮扶资产收益项目石财农【2022】82号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评价。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评价。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资金使用比例达到100%,结算比例达到100%。

 (二)项目产出

数量指标:资产入股建档立卡脱贫户覆盖率,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质量指标:收益发放覆盖率,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时效指标:收益发放及时率,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成本指标:预算资金成本,预期指标值218万元,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三)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资金投入项目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收入(总收入),预期指标值:≥40万元,实际完成值:76万元,得分:10;资产股权年收益率,预期指标值:≥6%,实际完成值:6%,得分:10;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数,预期指标值:≥110户,实际完成值:118户,得分:10;

可持续影响指标: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效率,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预期指标值: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效率,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实际完成值:已向118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发放收益利息76万元,建档立卡脱贫户户均收入6500元,得分:10。

(四)满意度

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满意度,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项目得分100分,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为做好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我局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副局长为组长,财务科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财务科负责汇总,各相关科室负责所管理项目的绩效自评。

按照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通知,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统一通过国库集中财政一体化方式支付,加强细化了财务逐级管理和报账手续,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 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采取局内自评的评价方式。成立绩效自评小组,对各项项目采用查验档案材料及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逐项现场打分,然后汇总分值。制定项目管理规定,要求各有关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前的项目预算评审、立项审批、招标等工作,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业人员对相关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达到相应绩效指标。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指标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3年,中央、省、市、区、本级项目资金179个,项目资金调整预算数60073.392126万元,到位数60073.392126万元,实际执行数总计39546.204987万元,实际执行剩余数总计20527.187139万元。

(二)分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指标分析

对项目的实际完成数量、质量、实效、成本等,根据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分值。

我局的项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预期指标值≥90%,得满分,实际完成值均已超过90%,均得分90以上。

四、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自评的组织工作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在开展预算自评工作时,针对具体绩效评价对象的特点,设计能够体现项目特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指标权重由各部门根据评价对象实际情况确定,总分设定为100分。原则上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40分(包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效益指标40分(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10分。如某一类指标未设定,其分值可合理调整至其他指标。若被评价项目不涉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内容或因服务对象满意度获取难度较大、成本较高而未能获取,则服务对象满意度的10分调入效益考核事项。

2、三级指标所占权重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预算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同类评价对象的指标权重设置基本一致,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比倒查的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全面总结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指标清晰准确、全面完整、科学合理,易于评价。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无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无

六、评价工作组人员名单及签字

姓名:组 :王景伟

副组长:申秀英

工作单位: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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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31  来源: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藁发〔2019〕9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整体支出情况实施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我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位于藁城区廉州镇东城北街。主要职责为: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 “三农” 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协调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贯彻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全区乡村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区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业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等职责。

内设11个部门,农业局机关、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经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发中心、农机中心、农技中心、新能源中心、区划工作站、农业科学研究所、植物保护站。在职人员170人,总资产8655.764374万元。

我局制定了项目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前的项目预算评审、立项审批、招标等工作,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我局安排专业人员对相关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达到相应绩效指标。全力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不能随意扩大和减小项目建设规模。

(二)部门收支预决算情况

2023年,中央、省、市、区、本级预算项目140个,项目资金调整预算数39546.204987万元,项目资金支出数39546.204987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

石财农【2022】108号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革命老区重点村建设专项资金)

一、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我局为项目监管单位,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我局根据各乡镇项目上报情况,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制定本乡镇项目实施方案,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项目完工后,区农业农村局结合相关乡镇及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验收,按照实施方案及时拨付资金。

2023年3月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11月底前全部完工。

(三)资金分配情况

按照石家庄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资金分配如下:

梅花镇梅花村(2022年示范村)分配19万元用于康宁路两侧便道铺设,共计2160平方米、西关镇梁家庄村分配15万元用于胜利路西段至永胜街交叉口两侧便道及路沿石铺设,总计1360平方米、南营镇土山村分配15万元用机场街两侧便道铺设,总计1400平米。

注:最终资金分配金额以最后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二、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投入

1、项目立项情况分析。2023年我区革命老区重点村建设资金49万元主要为便道铺设等费用我区制定了《2023年革命老区重点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资金落实情况分析。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

(二)项目实施过程

1、业务管理情况分析。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监督和资金拨付。

2、财务管理。通过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等情况进行分析后,资金使用规范。

(三)项目产出

自评绩效结果与年初设定绩效目标进行对比,3个乡镇3个村项目全部完成。

(四)项目效果

以改善村庄生活环境为重点,稳步推进专项调查评估工作的开展,完成了革命老区重点村建设项目,全部达到考核验收标准,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绩效指标总分设定为100分,权重分配如下:

权重设置为: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

通过开展革命老区重点村建设,提升老区村基础设施水平,改善群众出行环境。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和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优秀,得分100分。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石财农【2022】109号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立项等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机械服务推广中心,2023年市级下达我区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补贴资金50万元。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

依托省、市专家团队,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遴选、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了藁城区基础条件较好的石家庄市藁城区琦未来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为石家庄市2023年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围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需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先进适用、节水高效、绿色智能的农机装备进行适当补助。

创建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农机合作社“智慧农场; 通过购置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补短板,强弱项,强化项目承担主体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创建1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加快推进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构建可复制推广的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打造智慧农场1个;开展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技术试验示范,包含小麦收获机械计产作业测试方案和玉米清垄高速精播机作业试验测试方案,形成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其中主要农作物核心试验示范基地规模不低于1000亩。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藁城区2023年全程机械化项目资金概算97万元,其中申请市级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50万元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资金,使用比例达到100%,结算比例达到100%。创建1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打造智慧农场1个。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区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藁财字2020〕23号,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评价。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为:产出指标40分(包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各10分、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效益指标40分(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各1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 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我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资金50万元。全部补贴手续办理完毕,资金拨付到位。全区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补贴资金使用比例达到100%,结算比例达到100%。

 (二)项目产出

1、项目的实际完成率:100%

2、项目完成及时率:100%

3、项目完成质量达标率:100%

4、项目成本节约率:100%

(三)项目效益

  1. 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提高,有利于实现农业作物增产,农民增收。

  1. 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承担项目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增了高性能农机装备,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也进一步提高了合作社的组织管理能力、新技术的应用推广能力及小麦玉米生产的种植管理能力。通过项目带动、补贴推动、利益拉动,全区农机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及一步提升。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全区主要粮食作物小麦玉米生产综合机械化率达到了100%,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了100%,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达到了80%以上,机械化节水灌溉能力能力也有了显著提高。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影响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承担项目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增了高性能农机装备,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也进一步提高了合作社的组织管理能力、新技术的应用推广能力及小麦玉米生产的种植管理能力。通过项目带动、补贴推动、利益拉动,全区农机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及一步提升。

(四)满意度

政策公开率100%,年度内资金兑付率 100%,群众满意度高。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绩效情况,给出总得分,指标体系设定满分100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和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分为4个等级:得分≥85分为优秀;75≤得分<85分为良好;60≤得分<75分为一般;得分<60分为较差。

农机中心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补贴项目得分90分,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石财农【2023】35号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中央直达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立项等基本情况;

藁城区农业农村局拥有技术人员357人,其中推广研究员9名,中高级职称人员118人,拥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长期与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省农林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林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校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承担多项部、省、市级技术推广项目。

根据省市《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区实施方案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

一是建设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区10万亩;二是开展施肥调查110户;三是安排试验12个。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数量、资金结构、资金来源渠道等)

项目资金136万元,全部是财政资金,资金来源于石财农【2023】35号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中央直达资金)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一是建设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区10万亩;二是开展施肥调查110户;三是安排试验12个。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区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藁财字〔2020〕23号)通知要求,我单位成立自评小组,按照文件要求审查资料、开展绩效自评。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按照绩效表审查资料,逐项打分。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总分100分,产出指标40分(数量指标10分、质量指标10分、时效指标10分、成本指标10分)、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效益指标40分(经济指标20分、生态效益指标20分)、满意度10分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10分

预算和资金到位都是136万元,已支付131.6225万元,执行度96.78%。

 (二)项目产出40分

数量指标10分:建设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区10万亩,得10分;质量指标10分:施肥调查准确率100%,得10分;时效指标10分:按方案进度支付资金,得10分;成本指标10分:按照进度6月测产,得10分。

(三)项目效益50分

经济效益20分:6月份测产,得20分;生态效益指标20分:亩增施有效菌数0.2亿,得20分。

(四)满意度10分

根据调查主体满意度95%以上。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项目执行情况96.78%得9.7分,项目绩效全部完成,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40分,总得分99.7分,综合评价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石财农[2021]91号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优质粮食产业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立项等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立项:2022年上级下达我区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资金60万元,绩效目标完成6个千亩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建设。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集成示范推广成熟技术模式,着力抓好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采取集中创建,核心示范带动的方式,作物以小麦、玉米两种粮食作物为主,全区共建6个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千亩示范片。

立足县域优势产区,选择土壤肥沃、交通便利、当地农民积极性高、乡村两级高度重视的区域,按照乡镇择优推荐区农业农村局遴选的原则确定项目具体实施主体,结果确定由藁城区金硕果家庭农场(南董镇)、藁城区孟圆家庭农场(增村镇)、藁城区召斌家庭农场(梅花镇)作为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千亩示范片实施主体。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60万元,主要用于千亩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建设。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补助,项目承担主体自主购买优质种子、肥料、绿色防控药剂等物资和社会化服务,2022年拨付玉米千亩方补助资金30万元,剩余小麦千亩方补助资金30万元转结至2023年,验收合格后已通过对公账户将补助资金支付给实施主体。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2022年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共建设3个玉米千亩示范片和3个小麦千亩示范片,建设时间为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区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藁财字〔2020〕23号),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项目实施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评价。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在开展预算自评工作时,针对具体绩效评价对象的特点,设计能够体现项目特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指标权重由各部门根据评价对象实际情况确定,总分设定为100分。原则上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40分(包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效益指标40分(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10分。二、三级指标所占权重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预算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执行年初预算安排情况,根据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分值。资金支出60万元,占比100%。所有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并经核算后严格审核使用。

 (二)项目产出

项目资金60万元,已全部支出。

(三)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提高作物品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生态健康。

2.生态效益。减少耕地污染,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提高土壤保水、保肥和透气性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3.经济效益。示范区实现生产用水减少25%以上;玉米肥料使用量下降10.7%,农药使用量下降8.4%,平均产量较非示范区高57.2公斤,亩节本增效174.2元;小麦肥料使用量下降9.9%,农药使用量下降7.6%,平均亩产较非示范区高34.3公斤,亩节本增效157.7元。

4.可持续影响。项目实施主体养成玉米、小麦绿色高产高效栽培的习惯,达到节本增效的目的,辐射带动周边农户采用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形成良好示范作用。

(四)满意度

受益群众投诉率为0。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根据预算执行情况100%,自评得10分;项目产出指标,自评得40分;项目效益指标自评得40分;项目满意度自评得10分。综合评价总得分100分,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石财农[2023]28号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立项等基本情况: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资金用于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确定西关镇梁家庄村粮食仓储项目、梅花镇高玉村集体仓储项目为河北省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村名单及实施项目,每村50万元中央专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西关镇梁家庄村利用村北200米、金五路以东100米集体土地建设梁家庄村粮食仓储项目,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7470㎡,总建筑面积2490㎡,用途为出租。项目预算260万元,其中省市区衔接资金资产收益项目资金200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10万元。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到村,壮大村集体经济。

梅花镇高玉村委会利用闲置无争议的旧库房和五间房屋,投资200万元,建设上下两层仓储库房,翻建五间房屋作为工作场所出租使用,并已达成初步出租意向。项目预算200万元,其中省市区衔接资金资产收益项目资金100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50万元。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到村,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项目预期绩效总目标:积极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集体资产集体所有,保障集体成员收益权,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实现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双赢

阶段性(当年)的绩效目标和指标:积极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集体资产集体所有,保障集体成员收益权,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实现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双赢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区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藁财字〔2020〕23号),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石财农[2023]28号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 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评价。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评价。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资金使用比例达到100%,结算比例达到100%。

 (二)项目产出

数量指标: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村数,预期指标值≥2个,实际完成值2个,得分10;

质量指标:收益发放覆盖率,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时效指标:收益发放及时率,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成本指标:预算资金成本,预期指标值100万元,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三)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预期指标值:≥6万元,实际完成值:10万元,得分:10;资产股权年收益率,预期指标值:≥6%,实际完成值:10%,得分:10;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村数,预期指标值:≥2个,实际完成值:2个,得分:10;

可持续影响指标:积极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集体资产集体所有,保障集体成员收益权,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实现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双赢,预期指标值: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效率,确保村集体经济增收,实际完成值:两个村庄在衔接资金扶持下发展产业项目,村集体经济年增收10万元以上,得分:10。

(四)满意度

受益村集体满意度,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项目得分100分,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石财农[2022]35号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立项等基本情况

此项目由藁城区农业区划工作站实施,以农业高科技园区蔬菜生产基地、常安镇韭菜生产基地为实施主体,建设高标准温室大棚,维修提升玻璃连栋温室,推广韭菜绿色栽培技术,旨在提高蔬菜生产供应能力,全面提升设施蔬菜现代化示范引领及辐射推广带动能力,打造全省蔬菜高质量发展样板,提升高科技园区示范带动能力,特申请上级财政补助资金400万元。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

1)温室大棚建设及维修

新建6个(长*宽=91.5米*11米)高标准新型砖混结构日光温室,用资336万元;新建5个高标准钢架结构塑料大棚(长*宽=81米*15米)用资47万元,合计用资383万元;维修农业高科技园区内生菜种植玻璃连栋温室,对温室廊道内破除原破损砼路面并恢复、南侧拆路面做排水管道并恢复,共计800平方米,用资12万元

2)对常安镇北楼村亮昊家庭农场绿色韭菜生产基地建设补贴,应用韭菜绿色生态栽培技术,降低韭菜等重点农产品农药残留,补贴资金5万元,用于基地100亩绿色生态栽培技术物资的购置。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扶持对象

建设内容

具体补贴内容

任务

数量

扶持额度(万元)

合计

(万元)

藁城区农业高科技园区

园区院内东侧新建高标准新型日光温室

新建6个(长*宽=91.5*11米)的高标准墙砖混结构新型日光温室

6个

336

395

园区院内东侧新建高标钢架结构塑料大棚

新建5个(长*宽=81*15米)的高标准钢架结构塑料大棚

5个

47

园区玻璃连栋温室维修提升

温室廊道内破除原破损砼路面并恢复、南侧拆路面做排水管道并恢复,共计800平方米

1个

12

石家庄亮昊家庭农场

韭菜绿色生态栽培技术物资购置

生物农药20箱

100

5

5

带孔防草膜8500平方米

有机肥80箱

合计

 

 

 

400

400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通过新建11个温室大棚和建设韭菜绿色基地,强化升级技术装备和现代科技支撑,提升设施农业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区设施蔬菜生产的能力,通过财政资金支持,解决了韭菜绿色基地病虫害绿色防控的实际困难,撬动了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为全区蔬菜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以点带面,带动我区农村经济发展。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自项目开展以来,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促进项目又好又快开展。

在资金使用上实行“专人、专账、专户”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公开,杜绝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效益情况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蔬菜、水果种植主体的意见建议,做好自评工作。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主要对项目财务支出的合理性、项目资金产出的效益性和后续积极影响等方面进行重点评价,并针对评价内容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资金400万元,资金到位400万元。分值10分。

 (二)项目产出

数量指标:完成11个温室大棚、1个韭菜绿色生产基地任务建设。10分。

质量指标:农产品检测合格率均在98%以上。15分。

时效指标:2023年9月14日建设完成。4分。

成本指标:11座温室385万,连栋温室维修10万,韭菜基地补助5万。共完成投资400万元。10分。

(三)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示范创建,引领全区蔬菜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示范基地和示范片平均亩节本增效10%以上。2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了设施蔬菜能力,解决了韭菜绿色防控问题。20分。

(四)满意度

实施单位满意度指标:示范基地满意度100%。10分。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2023年藁城区农业区划工作站实施的2022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总分99.0分,绩效评价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石财农【2023】73号下达2023年中央玉米大豆“一喷多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立项等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单位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项目为上级下达。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项目资金按各乡镇玉米大豆种植比例拨付各乡镇,由各乡镇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公开选出开展玉米病虫害防治的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实施带药作业,总补助面积12万亩。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项目资金共投入12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开展玉米大豆“一喷多促”工作,有效控制病虫害、增强作物抗逆性、提高单产、有力保障秋粮生产安全。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区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藁财字〔2020〕23号),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小组,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项目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评价。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针对具体绩效评价对象的特点,设计能够体现项目特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指标权重根据评价对象实际情况确定,总分设定为100分。一级指标权重设置为:产出指标40分(包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效益指标40分(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10分。如某一类指标未设定,其分值可合理调整至其他指标。若被评价项目不涉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内容或因服务对象满意度获取难度较大、成本较高而未能获取,则服务对象满意度的10分调入效益考核事项。

二、三级指标所占权重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预算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同类评价对象的指标权重设置基本一致,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执行年初预算安排情况,根据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分值。本项目资金共计120万元,执行120万元,得分10分。

 (二)项目产出

对项目的实际完成数量、质量、实效、成本等,根据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分值。

数量指标:本项目预期完成夏玉米、大豆“一喷多促”面积12万亩,实际完成12万亩以上,得分10分。

质量指标:本项目达到有效遏制病虫害爆发流行成灾的病虫害防控效果,得分10分。

时效指标:本项目完成在关键时期组织实施的时效指标,得分10分。

成本指标:本项目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得分10分。

(三)项目效益

对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情况进行分析后,根据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分值。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农作物未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达到防灾措施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效果,得分2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本项目能够在病虫害防控期内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得分20分。

(四)满意度

对项目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分析,根据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分值。

本项目技术指导对象满意度为100%,完成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85%的预期指标,得分10分。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绩效情况,给出总得分,指标体系设定满分100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和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分为4个等级:得分≥85分为优秀;75≤得分<85分为良好;60≤得分<75分为一般;得分<60分为较差。

 本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自评得分10分;项目产出指标自评得分40分;项目效益指标自评得分40分;项目满意度自评得分10分。综合评价总得分100分,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石财农【2022】82号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立项等基本情况: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资金用于2023年资产收益项目。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财政注资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确定收益率,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收益率作为保底收益,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部分监测户稳定增收。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我区投入衔接资金808.47万元用于产业帮扶资产收益项目,其中包含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8万元。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项目预期绩效总目标: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效率,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

阶段性(当年)的绩效目标和指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研究政策,将衔接资金资产收益项目与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相结合,投入衔接资金支持4个乡镇7个村庄建设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年增收76万元,实现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增收、增加村集体收入双效合一。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区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藁财字〔2020〕23号),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2023年产业帮扶资产收益项目石财农【2022】82号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评价。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评价。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资金使用比例达到100%,结算比例达到100%。

 (二)项目产出

数量指标:资产入股建档立卡脱贫户覆盖率,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质量指标:收益发放覆盖率,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时效指标:收益发放及时率,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成本指标:预算资金成本,预期指标值218万元,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三)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资金投入项目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收入(总收入),预期指标值:≥40万元,实际完成值:76万元,得分:10;资产股权年收益率,预期指标值:≥6%,实际完成值:6%,得分:10;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数,预期指标值:≥110户,实际完成值:118户,得分:10;

可持续影响指标: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效率,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预期指标值: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效率,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实际完成值:已向118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发放收益利息76万元,建档立卡脱贫户户均收入6500元,得分:10。

(四)满意度

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满意度,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0。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项目得分100分,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为做好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我局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副局长为组长,财务科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财务科负责汇总,各相关科室负责所管理项目的绩效自评。

按照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通知,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统一通过国库集中财政一体化方式支付,加强细化了财务逐级管理和报账手续,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 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采取局内自评的评价方式。成立绩效自评小组,对各项项目采用查验档案材料及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逐项现场打分,然后汇总分值。制定项目管理规定,要求各有关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前的项目预算评审、立项审批、招标等工作,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业人员对相关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达到相应绩效指标。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指标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3年,中央、省、市、区、本级项目资金179个,项目资金调整预算数60073.392126万元,到位数60073.392126万元,实际执行数总计39546.204987万元,实际执行剩余数总计20527.187139万元。

(二)分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指标分析

对项目的实际完成数量、质量、实效、成本等,根据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分值。

我局的项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预期指标值≥90%,得满分,实际完成值均已超过90%,均得分90以上。

四、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自评的组织工作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在开展预算自评工作时,针对具体绩效评价对象的特点,设计能够体现项目特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指标权重由各部门根据评价对象实际情况确定,总分设定为100分。原则上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40分(包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效益指标40分(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10分。如某一类指标未设定,其分值可合理调整至其他指标。若被评价项目不涉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内容或因服务对象满意度获取难度较大、成本较高而未能获取,则服务对象满意度的10分调入效益考核事项。

2、三级指标所占权重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预算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同类评价对象的指标权重设置基本一致,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比倒查的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全面总结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指标清晰准确、全面完整、科学合理,易于评价。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无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无

六、评价工作组人员名单及签字

姓名:组 :王景伟

副组长:申秀英

工作单位: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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