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志
郭志 1925年出生,南董镇西四公村人。1941年参加八路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藁无县“保家乡大队”中队指导员,八路军冀中军区17团、26团宣传员、文化教员,晋绥军区独立三旅17团连指导员,参加了冀中五一反扫荡,保卫陕甘宁,汾阳之战,凉城之战,攻打卓资山,绥包战役,保卫张家口,打原平等战役战斗,在战斗中多次负伤,并因伤致残。
1947年转到地方工作,历任藁城县区长,区委书记,中共藁城县委宣传部长。新中国建立后,历任中共藁城县委副书记、书记,中共藁无栾联合县委第一书记。
1960年5月后,历任中共石家庄地委常委、农工部长、秘书长,石家庄专署常务副专员、党组副书记,中共石家庄地委副书记兼代理专员,专署党组书记,中共衡水地委代理书记。“文革”期间受到残酷迫害,恢复工作后,任衡水地区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5月后,历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省委、省革委秘书长,省委副书记、书记(时设第一书记),省革委副主任,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副省长,党组副书记。1985年6月,任河北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88年4月任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93年任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委员。中共九大、十四大代表,第五届至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