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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区住建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8-12-04    责任编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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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开展住建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石家庄市藁城区住建局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网站(www.gc.gov.cn)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查阅,也可以在石家庄市藁城区残住建局 (藁城区廉州西路3号)查阅该目录。
(二)主动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和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二种公开形式。
(三)主动公开时限
各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区住建局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住建局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区住建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区住建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区住建局;办公地址:藁城区廉州西路3号(住建局办公室);邮政编码:05216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联系电话:0311-88167929,邮箱:gcjs313@163.com
(二)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要区住建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住建局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②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③区住建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处理流程
①审查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石家庄市藁城区住建局信息公开机构
石家庄市藁城区住建局信息公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见下表)。
藁城区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表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住建局信息公开办公室
藁城区廉州西路3号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
0311-88167929
0311-88195002 
gcjs313@163.com
四、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住建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住建局提出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88167929),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住建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住建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法人或

其它组织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子邮箱

 

传真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      明

  不申请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    面

□ 电子邮件

□ 光    盘

□ 磁    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    寄

□ 快    递

□ 电子邮件

□ 传    真

□ 自行领取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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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区住建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8-12-04  来源:

为更好地开展住建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石家庄市藁城区住建局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网站(www.gc.gov.cn)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查阅,也可以在石家庄市藁城区残住建局 (藁城区廉州西路3号)查阅该目录。
(二)主动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和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二种公开形式。
(三)主动公开时限
各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区住建局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住建局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区住建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区住建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区住建局;办公地址:藁城区廉州西路3号(住建局办公室);邮政编码:05216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联系电话:0311-88167929,邮箱:gcjs313@163.com
(二)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要区住建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住建局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②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③区住建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处理流程
①审查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石家庄市藁城区住建局信息公开机构
石家庄市藁城区住建局信息公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见下表)。
藁城区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表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住建局信息公开办公室
藁城区廉州西路3号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
0311-88167929
0311-88195002 
gcjs313@163.com
四、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住建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住建局提出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88167929),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住建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住建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法人或

其它组织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子邮箱

 

传真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      明

  不申请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    面

□ 电子邮件

□ 光    盘

□ 磁    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    寄

□ 快    递

□ 电子邮件

□ 传    真

□ 自行领取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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