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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民宗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09    责任编辑:民族宗教事务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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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本指南获得所需服务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可参阅本局编制的《藁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查阅两种公开形式。本局当面受理点: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311-88118774
  (三)公开期限:本局2024年以后产生的各类非涉密信息均可在本局网上查阅或到我局当面受理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受理和申请不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将受理申请,否则不受理。
 (二)受理机构:藁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我局办公室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联系电话:0311-88118774)。为提高提供信息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准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它有助于帮助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直接到本局受理机构申请,也可以通过传真(0311-88118774),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局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gcmzj@163.com。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业务。
3)申请处理
A、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申请,可要求申请人补正。
B、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内容上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C、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告知申请人,如有可能将提供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机关及联系方式。
D、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应当公开的信息,将制作公开决定书予以公开。
E、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F、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来处理申请,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外,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一事一申请。本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4)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当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在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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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民宗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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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本指南获得所需服务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可参阅本局编制的《藁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查阅两种公开形式。本局当面受理点: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311-88118774
  (三)公开期限:本局2024年以后产生的各类非涉密信息均可在本局网上查阅或到我局当面受理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受理和申请不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将受理申请,否则不受理。
 (二)受理机构:藁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我局办公室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联系电话:0311-88118774)。为提高提供信息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准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它有助于帮助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直接到本局受理机构申请,也可以通过传真(0311-88118774),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局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gcmzj@163.com。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业务。
3)申请处理
A、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申请,可要求申请人补正。
B、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内容上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C、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告知申请人,如有可能将提供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机关及联系方式。
D、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应当公开的信息,将制作公开决定书予以公开。
E、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F、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来处理申请,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外,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一事一申请。本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4)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当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在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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