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藁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藁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藁城区民宗局办公室;邮编:052160;电话:0311—8811877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认真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发布藁城区政府网站和藁城区政务服务网,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3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行政许可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过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分工调整,落实责任,确保民宗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藁城区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办法》、《藁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同时,结合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严格执行《藁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加强了《藁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落实力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民族宗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3.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四)平台建设。
我局未建设网站,信息公开主要依靠藁城区政府网以及藁城区政务服务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作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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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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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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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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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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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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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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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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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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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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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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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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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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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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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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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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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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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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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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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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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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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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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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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藁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藁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少数民族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