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适老化模式
藁城区昌瓦商贸店(陈晓磊)销售农药噻虫胺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姜案 石藁市监处罚(2024)406号
发布时间:2024-12-19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字体: 】    打印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专题报道  > 行政执法专栏  > 事后公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藁城区昌瓦商贸店(陈晓磊)销售农药噻虫胺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姜案 石藁市监处罚(2024)406号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声明
主办: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信息中心
冀ICP备字14000025号-1网站标识码:1301820006
冀公网安备 130109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