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部署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失业补助金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375号)及《关于失业保险保障扩围工作调研督导的情况通报》要求,为积极应对我市突发的新冠疫情,更好地保障疫情期间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再次扩大失业补助金政策覆盖范围,2018年以来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政策发放标准、期限不变。
面对疫情“双节”期间群众生活急需、待遇申领相对集中等实际,石家庄市人社局将不断加速网办审核,持续推动线上畅通领、安全办,确保工作不断档,畅通服务咨询热线,电话指导失业人员申领待遇,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取消证明材料、捆绑条件、附加义务、申领期限。推动失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让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