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突发性信访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为确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发生突发性信访事件下能够顺利地开展服务保障工作,妥善处理突发性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现结合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处理突发性信访事件,应以人为本、维系社会和谐稳定的理念为根本,禀行分级负责、反应迅速、权责统一原则。在处理突发性事件过程中做到依法合规、灵活多变,充分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不出现非法信访及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范围适用于突发性信访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
二、处置突发性信访事件遵循的原则
1.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急。
2.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
3.依规管理、分级控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预警、控制、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建立突发性信访处置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应对得当。
5.内紧外松、内外有别。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组织保障
突发性信访工作实行责任挂钩负责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处置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单位设置突发性信访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局长
副指挥长:分管副局长
成员:各业务股室负责人
四、突发性信访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处置程序
1.发生突发性信访事件时,立即向指挥长通报情况,指挥长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赶往现场,妥善控制现场局面,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现场情况。
3.应急小组详细了解上访人员反映问题,进行对话,做好记录,耐心进行解释疏导,会同有关单位支援人员做好劝返工作。
4.劝返工作结束后,立即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整理记录,分析汇总,以工作报告形式汇报上级部门,并进行归档保存。
五、责任追究
对于在处置突发性信访事件中未尽职尽责,态度消极,致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