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藁城区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关于印发《藁城区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14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通知》(冀财农〔2021〕132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藁城区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藁城区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14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通知》(冀财农〔2021〕132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耕地地力补贴由原来的激励性补贴转变为功能性补贴、由原来的覆盖性补贴转变为环节性补贴,政策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强。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耕地地力补贴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我区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要内容
耕地地力补贴是适应经济发展需要、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要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和绿色防控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一)补贴资金
省级财政已将我区2022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全部拨入在我区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当年未使用完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以及上年结转资金,可在下年继续统筹安排用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相关工作;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三)补贴依据
我区2022年补贴依据是在2021年农户补贴面积数(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其中的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剔除已作为畜牧养殖区场使用的耕地、林地、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发放面积综合测算确定,经测算2022年我区补贴标准为96 元/亩,国有农场执行我区统一的单位面积补贴标准。
(五)补贴发放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二是充分利用《河北省财政补贴信息系统》管理发放补贴资金,提高兑付效率。三是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乡、村两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乡镇政府,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表格见附表),公示期间,应当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实际补贴发放情况和系统录入数据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影像资料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四是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五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保障措施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由区政府负总责,各乡镇政府分级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加强配合,严格按照《河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冀财农〔2016〕58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转发《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冀财农)〔2017〕55号文件精神,共同做好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耕地地力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地力保护相关数据采集、审核、汇总等工作,包括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并督促乡镇对补贴给农民的资金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区财政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区农村信用联社的粮补专户,乡镇政府向区财政局提供农户拨款详细名单(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盖章版)。并会同区农村信用联社按照补贴标准,及时通过“一卡(折)通”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农户。
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各部门务必做好农民群众的宣传工作,赢得群众理解支持,务必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需兑现到农民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二)加强资金管理
区财政部门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补贴标准的测算、资金拨付及监督考核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协助财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负责对各乡镇耕地地力补贴相关数据审核汇总、任务落实、项目组织和监督考核等工作;乡镇政府负责按照户申报、村核实、乡镇汇总、公示、审核的原则,做好本区域内耕地地力补贴基础数据的采集、河北省财政补贴信息系统的录入,会同区信用联社落实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并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系统录入信息准确性、及时性;区信用联社负责联合乡镇政府按时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对任何单位或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乡镇要密切跟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申报和核实确认工作,及时维护和更新补贴农户基本信息,认真核实补贴农户的资格、条件,做到应补尽补不该补不补。区农业农村部门、区财政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附件:1.2022年藁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表
2.2022年藁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
附件1
2022年藁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表
乡(镇、区): 村: 2022年 月 日(共 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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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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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面积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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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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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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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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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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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监督电话: 乡镇联系人:
附件2
2022年藁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
乡镇: 2022年 月 日
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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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享受补贴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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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享受补贴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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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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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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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负责人签字(公章):
主题词:
发文时间:2022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