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逾期180天未按承诺投入车辆的企业信息公告
藁城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逾期180天未按承诺投入车辆的企业信息公告
为确保道路运输经营者业务办理高效便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后(2024年8月8日),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等相关规定,依法注销有效期过期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其配发的《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过期的《道路运输证》、180天内未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请辖区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致电藁城区交通运输局咨询,电话:0311-86357767。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逾期180天未按承诺投入车辆的企业信息
藁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