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室、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融合发展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21〕17 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无需履行招投标和专家评审程序,向所在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开班申请,备案培训计划,纳入培训监管程序后开展培训,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培训补贴由所在辖区人社部门拨付”,认定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河北省技师学院、石家庄市藁城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作为我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承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10日-2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反映情况。具体材料务必实事求是,并留有真实身份及联系方式,逾期无异议的,可按要求开展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311-69071010
联系邮箱:rsjsbcjk@163.com
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