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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5    责任编辑: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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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藁城区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藁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gc.gov.cn)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藁城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藁城区昌盛南街49号,邮编:052160,电话:8816320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本单位政务服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为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规范地公开涉及我局的各项政务服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一是在政务服务大厅门前广场设置了10块公开公示栏,对我局的基本概况、责任分公、内设机构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在我局行政服务大厅墙面、立柱四面等位置公开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首问负责制、举报投诉管理制度等15 项工作制度。在各业务窗口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并将办事指南,办理事项明白卡及各类表格、文本等的范本进行了公示着力推行窗口“一次性告知制度”,工作人员将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流程以及所需材料或不予受理理由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二是依托藁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由我局承办的行政审批事项199项。在行政执法专栏公开两个办法、三个制度、四类文本、五个清单、服务指南等信息,将每件业务办理完成后的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事后结果的公开。业务审批前或业务办理注销等情形需进行公告公示的,均在公告公示专栏进行了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和查阅。

三是建立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交易过程、成交以及履约情况向更大范围公开公示,增强了政府信息透明度。并与国家及省市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互联互通,2018年共向社会公开公示各类信息1800余条。

四是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将我局199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标准、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流程图、办理材料、特殊环节、办理结果样本等信息逐项上传,全面向社会公开公示。将办结完成的事后结果信息于5个工作日内在行政执法板块公开,目前已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公示信息2019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全年未涉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申请处理。

四、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件,其中维持原行政行为数1件。

五、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中2件诉讼案件原告已撤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上虽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和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目录有待细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质量。三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本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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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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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藁城区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藁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gc.gov.cn)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藁城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藁城区昌盛南街49号,邮编:052160,电话:8816320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本单位政务服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为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规范地公开涉及我局的各项政务服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一是在政务服务大厅门前广场设置了10块公开公示栏,对我局的基本概况、责任分公、内设机构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在我局行政服务大厅墙面、立柱四面等位置公开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首问负责制、举报投诉管理制度等15 项工作制度。在各业务窗口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并将办事指南,办理事项明白卡及各类表格、文本等的范本进行了公示着力推行窗口“一次性告知制度”,工作人员将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流程以及所需材料或不予受理理由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二是依托藁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由我局承办的行政审批事项199项。在行政执法专栏公开两个办法、三个制度、四类文本、五个清单、服务指南等信息,将每件业务办理完成后的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事后结果的公开。业务审批前或业务办理注销等情形需进行公告公示的,均在公告公示专栏进行了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和查阅。

三是建立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交易过程、成交以及履约情况向更大范围公开公示,增强了政府信息透明度。并与国家及省市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互联互通,2018年共向社会公开公示各类信息1800余条。

四是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将我局199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标准、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流程图、办理材料、特殊环节、办理结果样本等信息逐项上传,全面向社会公开公示。将办结完成的事后结果信息于5个工作日内在行政执法板块公开,目前已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公示信息2019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全年未涉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申请处理。

四、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件,其中维持原行政行为数1件。

五、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中2件诉讼案件原告已撤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上虽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和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目录有待细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质量。三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本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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