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财政局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后公示
石家庄市藁城区财政局
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后公示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4〕16号)要求,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通过这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
一、财务管理方面
1、会计核算不严谨,部分记账科目有误
2、存在费用跨期,未将取得的原始凭证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3、使用应停用的手工票据入账
4、个别移交资产未计入资产的全部价值
二、内控制度方面
1、内控制度不够健全
2、差旅报销审批程序不严
3、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不全
4、未按相关制度规定租赁车辆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藁城区财政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成被查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立查立改,目前全部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今后,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全省财会监督相关意见、要求,切实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