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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责任编辑:交通运输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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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用好政务新媒体主动发布交通信息。
时发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展与公交线路变化等市民关注的交通新闻信息。我局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河北交通、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石家庄日报、河北农民广播、长城网、中新网、河北法制报、无线石家庄、石家庄共青团、掌中藁城等发布工作动态共计200篇,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2、加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
及时在网站上公开了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含“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3、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1)完善网络平台建设。我局依托全市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完善服务事项目录,优化网上办事深度,对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认领的事项,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网上办事的办事流程,坚持推行全面网办、“一网通办”和“一次办结”制度。
(2)及时调整和公布权责清单。我局按照权责清单变更情况,定期及时调整和在网上公布权责清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类别。2023年度共承办行政处罚案件405件,办结案件402件,未结案3件。其中免于行政处罚131件,重大案件10件。进行行政处罚事后双公示405件。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0件。
4、加大执法宣传力度。
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建议,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群众对交通执法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5、加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通过不断实践摸索,我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初步形成自己特色的同时,注重抓好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了局领导接待日制度,直接受理群众的投诉做到了让群众满意、让基层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是也存在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充实等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继续健全信息公开联动机制,明确各单位(科室)工作职责,增强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及时梳理并发布工作动态、群众出行和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创新载体,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推动新媒体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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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

石家庄市藁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用好政务新媒体主动发布交通信息。
时发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展与公交线路变化等市民关注的交通新闻信息。我局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河北交通、河北广播电视台冀时客户端、石家庄日报、河北农民广播、长城网、中新网、河北法制报、无线石家庄、石家庄共青团、掌中藁城等发布工作动态共计200篇,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2、加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
及时在网站上公开了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含“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3、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1)完善网络平台建设。我局依托全市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完善服务事项目录,优化网上办事深度,对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认领的事项,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网上办事的办事流程,坚持推行全面网办、“一网通办”和“一次办结”制度。
(2)及时调整和公布权责清单。我局按照权责清单变更情况,定期及时调整和在网上公布权责清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类别。2023年度共承办行政处罚案件405件,办结案件402件,未结案3件。其中免于行政处罚131件,重大案件10件。进行行政处罚事后双公示405件。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0件。
4、加大执法宣传力度。
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建议,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群众对交通执法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5、加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通过不断实践摸索,我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初步形成自己特色的同时,注重抓好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了局领导接待日制度,直接受理群众的投诉做到了让群众满意、让基层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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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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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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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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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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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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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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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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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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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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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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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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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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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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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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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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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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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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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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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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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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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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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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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是也存在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充实等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继续健全信息公开联动机制,明确各单位(科室)工作职责,增强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及时梳理并发布工作动态、群众出行和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创新载体,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推动新媒体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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