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中央特色产业生产能力
提升项目的公告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5年中央特色产业生产能力
提升项目的公告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中央特色产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储备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为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草莓)、水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生产能力,拟在全区遴选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体,开展实施2025年中央特色产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蔬菜、水果、中药材优势产区,聚焦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着力打造产业基础强、科技水平高、生产特色鲜明的基地,促进全区蔬菜、水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三、申报条件及支持环节
(一)申报条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两类新型经营主体蔬菜、水果、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建设。申报主体要求具有一定的生产基础,经营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补助额度和支持环节。合作社补助15万左右、家庭农场补助5万左右。项目资金用于建设蔬菜、水果、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或育苗基地,改造老果园,蔬菜、水果设施新建或改造提升等所需的物化投入进行补助,以及农业经营主体自缴农业保险保费补助,每个经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产业。
(三)申报安排。按照自愿申报、乡镇推荐的原则,申请主体需向所属乡镇申报,由所属乡镇对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筛选并推荐上报。填写《新型经营主体蔬菜/水果/中药材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表》和《新型经营主体蔬菜/水果/中药材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数量汇总表》及《乡镇推荐书》,上报农业农村局。
四、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并由乡镇出具推荐书,于2025年4月20日18:00前将纸质版情况表和乡镇推荐书以及推荐条件中涉及的相关佐证材料上报农业农村局422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新型经营主体蔬菜/水果/中药材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表》
附件2:《新型经营主体蔬菜/水果/中药材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数量汇总表》。
联系人:何建兴,18503285052。
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
新型经营主体蔬菜/水果/中药材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表
单位: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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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称 |
主体 名称 |
所在位置 (县乡村) |
种植面积(设施按占地面积) |
建设内容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所获 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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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新型经营主体仅包括水果、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2.设施包括连栋温室、日光温室、塑料大中棚。
3.所获荣誉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家庭农场等,以及其他荣誉。
附件2
新型经营主体蔬菜/水果/中药材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申报数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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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别 |
县别 |
总体数量 |
合作社 |
家庭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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